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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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27 16:4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28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30 16: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略) 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略) 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0956),比选人为 (略) 长春分公司/ (略) 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快递配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已到期, (略) 各部门需求,现启动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此次采购工作 (略) 各部门对外快递文件、前端发展部门快递、手机终端及卡类等物资的派送需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期采购快递配送服务( (略) 各部门对外快递文件,手机终端及卡类等物资的取件及派送)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4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标包1:人民币*.60元(不含增值税);标包2:人民币*.80元(不含增值税) 1.2.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1中选人数量为1名,中选份额100%;标包2中选人数量为2名,中选份额一55%,中选份额二45%。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0,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或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其经营范围包含但 (略) 内。须提供相关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2.1.4依据教育部《教学厅函〔2020〕23号》中 “录取通知书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递……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参选人须提供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的证明材料。 2.1.5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快递服务人员不少于6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其经营范围包含但 (略) 内。须提供相关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2.1.4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快递服务人员不少于6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3.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2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标书费汇款凭证电子版扫描件。 4.4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长春分公司/ (略) 长春分公司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431-*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联 系 人:杨小奇 电话:* 电子邮件:yangxiaoqi.*@*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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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28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30 1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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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略) 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略) 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10956),比选人为 (略) 长春分公司/ (略) 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快递配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已到期, (略) 各部门需求,现启动2023年快递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此次采购工作 (略) 各部门对外快递文件、前端发展部门快递、手机终端及卡类等物资的派送需求。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期采购快递配送服务( (略) 各部门对外快递文件,手机终端及卡类等物资的取件及派送)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4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标包1:人民币*.60元(不含增值税);标包2:人民币*.80元(不含增值税) 1.2.3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1中选人数量为1名,中选份额100%;标包2中选人数量为2名,中选份额一55%,中选份额二45%。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0,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或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其经营范围包含但 (略) 内。须提供相关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2.1.4依据教育部《教学厅函〔2020〕23号》中 “录取通知书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递……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参选人须提供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的证明材料。 2.1.5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快递服务人员不少于6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其经营范围包含但 (略) 内。须提供相关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2.1.4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快递服务人员不少于6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3.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2在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标书费汇款凭证电子版扫描件。 4.4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 (略) 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长春分公司/ (略) 长春分公司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431-*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联 系 人:杨小奇 电话:* 电子邮件:yangxiaoqi.*@*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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