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重新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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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重新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徽同铸建设 (略) 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形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

2、招标范围:维修大棚共34个,主要为拆除及更换大棚膜,10S无滴膜及小配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最高投标限价:

(1)、预算价:88209.43元(含暂列金0元);

(2)、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下浮10%后79388.49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

4、履约保证金:无。

5、付款方式:(1)不预付工程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承包方先递交结算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缴纳后招标人将付给承包方审计价款的100%,质保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6、工程工期:1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

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无特殊要求

2、选择投标候选单位:邀请的成员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给予回复。

四、交易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被邀请的投标人。

(2)获取时间:2023年3月27日17:00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具体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15时00分地点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

联系人:齐书记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同铸建设 (略) (公章)

地 址: (略) 凤阳县中都大道中段凤凰熙岸206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

一、招标条件

安徽同铸建设 (略) 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邀请形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塑料大棚维修工程。

2、招标范围:维修大棚共34个,主要为拆除及更换大棚膜,10S无滴膜及小配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最高投标限价:

(1)、预算价:88209.43元(含暂列金0元);

(2)、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下浮10%后79388.49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

4、履约保证金:无。

5、付款方式:(1)不预付工程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承包方先递交结算价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缴纳后招标人将付给承包方审计价款的100%,质保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6、工程工期:1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标准。

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无特殊要求

2、选择投标候选单位:邀请的成员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给予回复。

四、交易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被邀请的投标人。

(2)获取时间:2023年3月27日17:00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具体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15时00分地点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齐涧村

联系人:齐书记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同铸建设 (略) (公章)

地 址: (略) 凤阳县中都大道中段凤凰熙岸206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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