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优新品种推广示范点”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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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优新品种推广示范点”评选工作的通知

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生产主体:

为进一 (略) 农业优新品种推广工作,强化示范带动作用,经市研究决定,漳州台商投资区现开展“2022年农业优新品种推广示范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年漳州台商投资区15个优新品种示范点的生产主体

二、评选条件

1.示范点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前,通过区级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林业部门按照《 (略) 农业优新品种推广行动实施方案》(漳农综〔2022〕24号)的考核要求完成创建。

2.优新品种示范点推广品种必须在《20 (略) 推广农业优新品种目录清单》(漳农综〔2023〕14号)内。

3.优新品种示范点建设要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有关要求,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严格按照产业生产技术规程或标准规范生产,质量管控措施到位,增产、增收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报送时间

请2022年15个优新品种示范点的生产主体有意愿参选的请于3月29日前将材料报送区农林水局。

四、报送程序

区农林水局将对通过2022年考核的示范点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给予推荐,推荐名单由区农林水局统一收集汇总并与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联合行文, (略) 农业农村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0596-*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协祥大楼5楼农林水局

邮箱:*@*63.com

附件:《2022年漳州台商投资区推广农业优新品种示范片名单》

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

2023年3月27日

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生产主体:

为进一 (略) 农业优新品种推广工作,强化示范带动作用,经市研究决定,漳州台商投资区现开展“2022年农业优新品种推广示范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年漳州台商投资区15个优新品种示范点的生产主体

二、评选条件

1.示范点必须在2022年12月底前,通过区级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林业部门按照《 (略) 农业优新品种推广行动实施方案》(漳农综〔2022〕24号)的考核要求完成创建。

2.优新品种示范点推广品种必须在《20 (略) 推广农业优新品种目录清单》(漳农综〔2023〕14号)内。

3.优新品种示范点建设要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有关要求,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严格按照产业生产技术规程或标准规范生产,质量管控措施到位,增产、增收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报送时间

请2022年15个优新品种示范点的生产主体有意愿参选的请于3月29日前将材料报送区农林水局。

四、报送程序

区农林水局将对通过2022年考核的示范点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给予推荐,推荐名单由区农林水局统一收集汇总并与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联合行文, (略) 农业农村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0596-*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汇福路5号协祥大楼5楼农林水局

邮箱:*@*63.com

附件:《2022年漳州台商投资区推广农业优新品种示范片名单》

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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