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其他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8日16: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 | ||
预算金额 | ¥1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盼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迟孟春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宏元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10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盼盼0431-* |
项目概况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3-03-00166
项目名称: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0吨液态植物型除臭剂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需要对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进行除臭,确保场界经检测符合国家关于恶臭污染物限制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的生产制造或经销能力。3.2供应商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4月13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JM-2023-03-00166
项目名称: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万元
采购最高限价: 120万元
采购需求:200吨液态植物型除臭剂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需要对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进行除臭,确保场界经检测符合国家关于恶臭污染物限制的要求。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植物型除臭剂应满足《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CJ/T516-2017中的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的生产制造或经销能力。
3.2供应商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 27 号) 等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迟孟春
地 址: (略) 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宏元 (略)
联系人:王盼盼
地 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1005室
联系方式:0431-*
3.监督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 (略) 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方式:迟孟春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宏元 (略)
地 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1005室
联系方式:王盼盼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盼盼
电 话: 043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其他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8日16: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 | ||
预算金额 | ¥1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盼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迟孟春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宏元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10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盼盼0431-* |
项目概况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3-03-00166
项目名称: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0吨液态植物型除臭剂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需要对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进行除臭,确保场界经检测符合国家关于恶臭污染物限制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的生产制造或经销能力。3.2供应商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4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宏元 (略) 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4月13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JM-2023-03-00166
项目名称: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除臭剂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0万元
采购最高限价: 120万元
采购需求:200吨液态植物型除臭剂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需要对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进行除臭,确保场界经检测符合国家关于恶臭污染物限制的要求。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植物型除臭剂应满足《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CJ/T516-2017中的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的生产制造或经销能力。
3.2供应商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3.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二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 27 号) 等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联系人:迟孟春
地 址: (略) 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宏元 (略)
联系人:王盼盼
地 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1005室
联系方式:0431-*
3.监督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 (略) 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方式:迟孟春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宏元 (略)
地 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1005室
联系方式:王盼盼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盼盼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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