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在线重金属分析仪等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气在线重金属分析仪等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本大气在线重金属分析仪等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03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略) 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57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0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算报名成功获取招标文件。3)报名资料:介绍信(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4、文本制作费:500元/套。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1、合同履行期限: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简写,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略) 南京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虎踞路175号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5-*-803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本大气在线重金属分析仪等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034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略) 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57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0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报名邮箱,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算报名成功获取招标文件。3)报名资料:介绍信(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4、文本制作费:500元/套。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1、合同履行期限: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简写,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略) 南京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鼓楼区虎踞路175号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 (略)
地址: (略) 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5-*-803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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