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燃油执法车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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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燃油执法车租赁招标公告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燃油执法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JJCZB-2023-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燃油执法车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CZB-2023-001
项目名称: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燃油执法车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80180其他服务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查询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与且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22-*,联系邮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2)供应商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西青区大寺镇龙泉道1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英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日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燃油执法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JJCZB-2023-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燃油执法车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CZB-2023-001
项目名称: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燃油执法车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80180其他服务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查询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与且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22-*,联系邮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2)供应商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西青区大寺镇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西青区大寺镇龙泉道1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中北镇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英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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