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城区段跃进桥至汶潭电站坝头河道保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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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城区段跃进桥至汶潭电站坝头河道保洁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

丽宁尤(招)23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区段跃进桥至汶潭电站坝头河道保洁项目已由尤溪县人民政府《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3】20号、尤溪县水利局以党组会议纪要〔2023〕10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尤溪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有关招标事宜告知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尤溪县城区段跃进桥至汶潭电站坝头河道保洁项目;

2.2项目地点:尤溪县;

2.3 服务总费用:约44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段跃进桥至汶潭电站坝头河道水域及两岸河边(不含水面硬化路面区域)的垃圾废弃物、漂浮物,汶潭水利枢纽工程闸址拦漂栅以上至水东电站尾水处(含库湾、淹没区支流)及青印清至跃进桥河段;

2.5 最高控制价(含税):44万元(22万元/年);

2.6 服务期限:*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规定的验收标准。

3.资格标准: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应包含卫生或清洁或保洁等相关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事过河道保洁工作(应提供保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 月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3%-7%随机抽取确定)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仟圆人民币(4000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411 1430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8.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按要求提交核验材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水利局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35号

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尤溪县溪尾乡埔宁村288-3号

电话:*

联系人:小陈


,尤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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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丽宁尤(招)23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区段跃进桥至汶潭电站坝头河道保洁项目已由尤溪县人民政府《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3】20号、尤溪县水利局以党组会议纪要〔2023〕10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尤溪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有关招标事宜告知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尤溪县城区段跃进桥至汶潭电站坝头河道保洁项目;

2.2项目地点:尤溪县;

2.3 服务总费用:约44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段跃进桥至汶潭电站坝头河道水域及两岸河边(不含水面硬化路面区域)的垃圾废弃物、漂浮物,汶潭水利枢纽工程闸址拦漂栅以上至水东电站尾水处(含库湾、淹没区支流)及青印清至跃进桥河段;

2.5 最高控制价(含税):44万元(22万元/年);

2.6 服务期限:*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规定的验收标准。

3.资格标准: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应包含卫生或清洁或保洁等相关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事过河道保洁工作(应提供保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 月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3%-7%随机抽取确定)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并清楚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仟圆人民币(4000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411 1430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8.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按要求提交核验材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水利局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35号

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尤溪县溪尾乡埔宁村28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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