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报废资产处置交易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报废资产处置交易机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略) (略) 2023年报废资产处置交易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编号为NMGTT*,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1家报废资产处置交易机构,服务内容:包括发布转让公告;寻找意向受让方;组织资产交易的竞价、签约活动;统一办理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结算;出具交易凭证。预算4.5 万元(含税)。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内蒙古产权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略) 国资委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第 32 号令)、《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厅发产权〔2013〕78 号)、《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 号)、《关于选择内蒙古产权 (略) 为自治区开展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的通告》(内国资产权字〔2017〕35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的通知》(内国资产权字〔2020〕151 号)有关规定,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为国有资产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的企业或标的资产在自治区范围内的,原则上应进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内蒙古产权 (略) 进行谈判。
依据《 (略) 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中国铁塔〔2021〕55 号)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取原则的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与内蒙古产权 (略)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 2023年4月3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
采购人: (略) (略)
2023年3月30日
(略) (略) 2023年报废资产处置交易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编号为NMGTT*,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1家报废资产处置交易机构,服务内容:包括发布转让公告;寻找意向受让方;组织资产交易的竞价、签约活动;统一办理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结算;出具交易凭证。预算4.5 万元(含税)。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内蒙古产权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略) 国资委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略) 国资委第 32 号令)、《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厅发产权〔2013〕78 号)、《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 号)、《关于选择内蒙古产权 (略) 为自治区开展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的通告》(内国资产权字〔2017〕35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的通知》(内国资产权字〔2020〕151 号)有关规定,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为国有资产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交易的企业或标的资产在自治区范围内的,原则上应进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内蒙古产权 (略) 进行谈判。
依据《 (略) 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中国铁塔〔2021〕55 号)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取原则的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与内蒙古产权 (略)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 2023年4月3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
采购人: (略) (略)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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