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亭县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补贴资金预支补贴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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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亭县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补贴资金预支补贴信息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保亭县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补贴资金预支补贴信息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文件精神,根据《 (略)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琼人社发[2019] 212号)文件要求,经县就业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审核海南呀诺达 (略) 向我中心提交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申请,同意海南呀诺达 (略) 与海南福海职业培训中心联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本次项目在海南呀诺达 (略) 企业内实施开展,培养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1年期),共设2个工种(中级营销员85人、中级健康管理师80人),符合学员条件165名企业职工参加培养项目。

依据《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1〕14号)、《 (略) 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琼人发〔2021〕146号)、《 (略)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琼人社发[2019] 212号)文件规定要求,符合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补贴资金预支补贴申报要求的职工人数共计165人,本项目培养补贴资金预支申请金额为*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现对该项目资金预支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5天(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有异议,可向投诉监督单位保亭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保亭县宝亭大道芙蓉小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02室。

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0898-*、12317、*@*63.com。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0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保亭县2023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补贴资金预支补贴信息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文件精神,根据《 (略)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琼人社发[2019] 212号)文件要求,经县就业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审核海南呀诺达 (略) 向我中心提交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申请,同意海南呀诺达 (略) 与海南福海职业培训中心联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本次项目在海南呀诺达 (略) 企业内实施开展,培养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1年期),共设2个工种(中级营销员85人、中级健康管理师80人),符合学员条件165名企业职工参加培养项目。

依据《 (略)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社规〔2021〕14号)、《 (略) 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琼人发〔2021〕146号)、《 (略)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琼人社发[2019] 212号)文件规定要求,符合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项目补贴资金预支补贴申报要求的职工人数共计165人,本项目培养补贴资金预支申请金额为*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现对该项目资金预支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5天(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有异议,可向投诉监督单位保亭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地址:保亭县宝亭大道芙蓉小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02室。

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0898-*、12317、*@*63.com。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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