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电信(股份)2023年-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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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电信(股份)2023年-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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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盘锦电信(股份)2023年-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 16:56: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09: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16: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盘锦电信(股份)2023年-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标包名称:盘锦电信(股份)2023年-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盘锦电信(股份)2023-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 (略) 盘锦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盘锦电信(股份)2023-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通过培训让学员熟悉和掌握相关技能和学习内容,提升综合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采购内容:中选人须负责运营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师资力量、课件报备、场地确定、物料采购、现场布置、内部商务、车辆安排及车辆保险、食宿安排及其费用支付、专项服务组人员及跟踪服务等,且支付给老师的费用包含该老师在授课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培训方向

师资来源

培训人数

培训预算:万元(含税)

培训类别

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

1

管理类

外聘讲师

50

14

在岗培训

面授培训

中层管理类、小CEO等相关管理类培训

2

业务类

外聘讲师+内部讲师

100

12

在岗培训

面授培训

政企、公众相关业务培训

3

减压类

外聘讲师

280

10

在岗培训

面授培训

员工情绪减压类相关培训

4

综合类

外聘讲师+内部讲师

100

4

在岗培训

面授培训

党课、服务类、技术类等其他培训

合计

4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服务地点: (略) 。

项目预算:*元(含税)

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盘锦电信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付款方式:培训服务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本次培训费用总额。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会议培训费最高参选报价折扣10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参选报价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经评审会依据评分标准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本项目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所有得分全部相同则由评审会决定。

1.4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中选人。

1.5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兴隆台区北环北街58号。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隆台区北环北街58号 (略) 内3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盘锦分公司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北环北街58号

联 系 人:丛女士

电 话:*

邮 箱:congjunshu.*@*hinatelecom.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略) 盘锦分公司

**日


,盘锦
比选文件 返 回
比选文件名称:盘锦电信(股份)2023年-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 16:56: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09: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16: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盘锦电信(股份)2023年-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标包名称:盘锦电信(股份)2023年-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盘锦电信(股份)2023-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 (略) 盘锦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盘锦电信(股份)2023-2024年培训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通过培训让学员熟悉和掌握相关技能和学习内容,提升综合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采购内容:中选人须负责运营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师资力量、课件报备、场地确定、物料采购、现场布置、内部商务、车辆安排及车辆保险、食宿安排及其费用支付、专项服务组人员及跟踪服务等,且支付给老师的费用包含该老师在授课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培训方向

师资来源

培训人数

培训预算:万元(含税)

培训类别

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

1

管理类

外聘讲师

50

14

在岗培训

面授培训

中层管理类、小CEO等相关管理类培训

2

业务类

外聘讲师+内部讲师

100

12

在岗培训

面授培训

政企、公众相关业务培训

3

减压类

外聘讲师

280

10

在岗培训

面授培训

员工情绪减压类相关培训

4

综合类

外聘讲师+内部讲师

100

4

在岗培训

面授培训

党课、服务类、技术类等其他培训

合计

4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服务地点: (略) 。

项目预算:*元(含税)

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盘锦电信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付款方式:培训服务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本次培训费用总额。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会议培训费最高参选报价折扣100%,参选人参选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参选报价折扣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经评审会依据评分标准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本项目排名第一名至第三名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所有得分全部相同则由评审会决定。

1.4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中选人。

1.5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兴隆台区北环北街58号。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隆台区北环北街58号 (略) 内3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盘锦分公司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北环北街58号

联 系 人:丛女士

电 话:*

邮 箱:congjunshu.*@*hinatelecom.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略) 盘锦分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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