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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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告

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告
2023-03-3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淳安县224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382个结算点提供实名制监管客户端软件和摄像头,以及软件安装调试服务、数据对接服务、日常技术支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医疗保障局实名制监管中心端软件, (略) 范围内6117家定点机构实名制监管服务均由杭州 (略) 提供,并发挥了预期的监管效能;且2022年浙江智慧医保平台升级后,杭州 (略) 承担平台中实名制监管子系统的建设,未来 (略) 内定点机构实名制监管服务均由杭州 (略) 提供;为 (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名制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减少服务成本。
根据以上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为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及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30日2023年04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吕卫军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淳安县224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382个结算点提供实名制监管客户端软件和摄像头,以及软件安装调试服务、数据对接服务、日常技术支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医疗保障局实名制监管中心端软件, (略) 范围内6117家定点机构实名制监管服务均由杭州 (略) 提供,并发挥了预期的监管效能;且2022年浙江智慧医保平台升级后,杭州 (略) 承担平台中实名制监管子系统的建设,未来 (略) 内定点机构实名制监管服务均由杭州 (略) 提供;为 (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名制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减少服务成本。
根据以上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为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及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30日2023年04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吕卫军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告
2023-03-3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淳安县224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382个结算点提供实名制监管客户端软件和摄像头,以及软件安装调试服务、数据对接服务、日常技术支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医疗保障局实名制监管中心端软件, (略) 范围内6117家定点机构实名制监管服务均由杭州 (略) 提供,并发挥了预期的监管效能;且2022年浙江智慧医保平台升级后,杭州 (略) 承担平台中实名制监管子系统的建设,未来 (略) 内定点机构实名制监管服务均由杭州 (略) 提供;为 (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名制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减少服务成本。
根据以上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为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及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30日2023年04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吕卫军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淳安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实名制监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淳安县224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382个结算点提供实名制监管客户端软件和摄像头,以及软件安装调试服务、数据对接服务、日常技术支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 医疗保障局实名制监管中心端软件, (略) 范围内6117家定点机构实名制监管服务均由杭州 (略) 提供,并发挥了预期的监管效能;且2022年浙江智慧医保平台升级后,杭州 (略) 承担平台中实名制监管子系统的建设,未来 (略) 内定点机构实名制监管服务均由杭州 (略) 提供;为 (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名制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减少服务成本。
根据以上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为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及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30日2023年04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吕卫军

联系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真:/

地 址: (略)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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