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各镇区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或生活固废污泥处理二次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城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各镇区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或生活固废污泥处理二次招标公告
(略) 城发 (略) 成立于2023年,位于赣榆区青口镇和安大厦,负责赣榆各镇区共15座污水处理厂(站)的统一运营管理业务,污水处理总规模约12万吨/天,每天产生一般固体污泥量约30吨/天。
(略) 城发 (略) (略) 连云港 (略) 、 (略) (略) 、 (略) (略) 各镇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一般工业或生活固废污泥处理对外发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城发 (略) 各镇区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或生活固废污泥处理。
二、项目简介
(1)招标人: (略) 城发 (略) 。
(2)项目地址:连云港 (略) 、城发污水处理厂、金山镇、沙河镇、石桥镇、塔山镇、黑林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
(3)招标范围: (略) 连云港 (略) 、 (略) (略) 、 (略) (略) 各镇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一般工业或生活固废污泥处理。
(4)污泥规格及产量:其中连云港 (略) 年产含水率80%污泥约5500吨, (略) (略) 年产含水率80%污泥约2000吨, (略) (略) 各乡镇生活污泥约500吨,总合计约8000吨。
(5)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6)最高投标限价:污泥处置费用单价260元/吨,总价约20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7)服务要求:投标人按照自身生产工艺方式进行固废处置,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杜绝二次环境污染,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
三、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生产经营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本次招标的相关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报告;
5.具有排污许可证;
6.具备环保部 (略) 污染源“一企一档” (略) 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污泥转移申报权限;
7.经营场地有“防抛洒、防外溢、防流失”三防措施;
8.无条件接受发包方全流程监督管理;
9.在环保部门新要求等情况下,接受发包方无条件终止处理服务合同的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材料在投标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在开标时提供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赣榆区和安大厦1611室,提供以下材料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
提供材料明细: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环保部 (略) 污染源“一企一档” (略) 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污泥转移申报权限(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次招标不组织生产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 (略) 工作人员进行踏勘。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方不予接收,按无效标处理。
4、发包方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已递交投标文件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30时(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送达地址:连云港赣榆区和安大厦1610室
发包人: (略) 城发 (略)
联 系 人:李工(领文件)皇甫厂长(勘察现场)
联系电话:0518-* *
(略) 城发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略) 城发 (略) 成立于2023年,位于赣榆区青口镇和安大厦,负责赣榆各镇区共15座污水处理厂(站)的统一运营管理业务,污水处理总规模约12万吨/天,每天产生一般固体污泥量约30吨/天。
(略) 城发 (略) (略) 连云港 (略) 、 (略) (略) 、 (略) (略) 各镇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一般工业或生活固废污泥处理对外发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城发 (略) 各镇区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或生活固废污泥处理。
二、项目简介
(1)招标人: (略) 城发 (略) 。
(2)项目地址:连云港 (略) 、城发污水处理厂、金山镇、沙河镇、石桥镇、塔山镇、黑林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
(3)招标范围: (略) 连云港 (略) 、 (略) (略) 、 (略) (略) 各镇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一般工业或生活固废污泥处理。
(4)污泥规格及产量:其中连云港 (略) 年产含水率80%污泥约5500吨, (略) (略) 年产含水率80%污泥约2000吨, (略) (略) 各乡镇生活污泥约500吨,总合计约8000吨。
(5)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6)最高投标限价:污泥处置费用单价260元/吨,总价约20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7)服务要求:投标人按照自身生产工艺方式进行固废处置,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杜绝二次环境污染,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
三、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生产经营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本次招标的相关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报告;
5.具有排污许可证;
6.具备环保部 (略) 污染源“一企一档” (略) 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污泥转移申报权限;
7.经营场地有“防抛洒、防外溢、防流失”三防措施;
8.无条件接受发包方全流程监督管理;
9.在环保部门新要求等情况下,接受发包方无条件终止处理服务合同的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材料在投标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在开标时提供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赣榆区和安大厦1611室,提供以下材料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
提供材料明细: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环保部 (略) 污染源“一企一档” (略) 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污泥转移申报权限(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次招标不组织生产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 (略) 工作人员进行踏勘。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方不予接收,按无效标处理。
4、发包方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已递交投标文件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30时(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送达地址:连云港赣榆区和安大厦1610室
发包人: (略) 城发 (略)
联 系 人:李工(领文件)皇甫厂长(勘察现场)
联系电话:0518-* *
(略) 城发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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