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房屋安全性鉴定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房屋安全性鉴定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工作费用
二、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安全性鉴定业务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2.勘察时间:待确定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2023年度实施项目所有鉴定工作。
3.鉴定时间:自签订合同至15天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报告。
三、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1.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2.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4月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分(全天在岗)递交比选资料至南木林县发改委项目办,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有效证书。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送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报价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工作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财务报表。
4.相关比 (略) 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5.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8:30,地点为:南木林县发改委项目办。
6.本次公开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第一名为项目房屋安全性鉴定第三方检测机构。
四、中选结果在南木林发布网发布
五、比选方式
南木林县联审联批工作人员将按照南木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木林县工程建设领域技术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联系人:于海洋*
巴旦旺久 *
附件:南木林县检测机构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
南木林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南木林县*措乡藏叶村等20个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 机构公开比选结果的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日前,相关异议原件反馈至南木林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
联系人:于海洋 *
巴旦旺久*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工作费用
二、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安全性鉴定业务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2.勘察时间:待确定编制单位,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2023年度实施项目所有鉴定工作。
3.鉴定时间:自签订合同至15天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报告。
三、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1.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2.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4月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分(全天在岗)递交比选资料至南木林县发改委项目办,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有效证书。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送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报价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工作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财务报表。
4.相关比 (略) 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5.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8:30,地点为:南木林县发改委项目办。
6.本次公开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第一名为项目房屋安全性鉴定第三方检测机构。
四、中选结果在南木林发布网发布
五、比选方式
南木林县联审联批工作人员将按照南木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木林县工程建设领域技术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联系人:于海洋*
巴旦旺久 *
附件:南木林县检测机构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
南木林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南木林县*措乡藏叶村等20个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 机构公开比选结果的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日前,相关异议原件反馈至南木林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
联系人:于海洋 *
巴旦旺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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