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第四、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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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第四、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第四、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张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张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某单位第四、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第四、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批次

分包

通用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台/件)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备注

第四批

包32(1)

裂隙灯显微镜

裂隙灯显微镜

1

3.2

3.2

包56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1

4.1

4.1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

1.52

1.52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2

1.52

3.04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

1.52

1.52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

1.52

1.52

包58

除颤监护仪

除颤仪

2

6.5

13

包60

担架推车

担架推车

2

0.278

0.556

包61(1-5)

短波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仪

2

0.85

1.7

微波治疗机

微波治疗仪

2

0.8

1.6

电动气压止血带

电动气压止血带

1

1

1

包65(1)

压力蒸汽灭菌器

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

2

0.46

0.92

包65(牙科综合治疗机)

牙科综合治疗台

牙科综合治疗机

1

7

7

第五批

11

担架推车

大小轮担架推车

4

0.6

2.4

体重秤

电子身高体重秤(便携式)

1

0.8

0.8

移动式输液架

移动式输液架

27

0.06

1.62

治疗车

治疗车

4

0.25

1

污物车

污物车

4

0.25

1

洗头车

洗头车

4

0.2

0.8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3.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网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期限届满除外)。(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张主任*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张主任

电 话:  * /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第四、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31日09: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张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张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某单位第四、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第四、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批次

分包

通用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台/件)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万元)

备注

第四批

包32(1)

裂隙灯显微镜

裂隙灯显微镜

1

3.2

3.2

包56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1

4.1

4.1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

1.52

1.52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2

1.52

3.04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

1.52

1.52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

1.52

1.52

包58

除颤监护仪

除颤仪

2

6.5

13

包60

担架推车

担架推车

2

0.278

0.556

包61(1-5)

短波电疗机

超短波治疗仪

2

0.85

1.7

微波治疗机

微波治疗仪

2

0.8

1.6

电动气压止血带

电动气压止血带

1

1

1

包65(1)

压力蒸汽灭菌器

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

2

0.46

0.92

包65(牙科综合治疗机)

牙科综合治疗台

牙科综合治疗机

1

7

7

第五批

11

担架推车

大小轮担架推车

4

0.6

2.4

体重秤

电子身高体重秤(便携式)

1

0.8

0.8

移动式输液架

移动式输液架

27

0.06

1.62

治疗车

治疗车

4

0.25

1

污物车

污物车

4

0.25

1

洗头车

洗头车

4

0.2

0.8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3.投标人未在军队采购网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期限届满除外)。(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相关查询截图;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4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张主任*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张主任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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