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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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局属事 (略) 无线电监测管理站决定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略) 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ttp://**.cn),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0755-*、*。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材料。

  1.《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扫描件;

  4.《岗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其他。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社保及工作经历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选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

  (4)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参见《 (略) 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 (略) 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资格初审。

  选聘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表》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考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为面试,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

  五、结果公布

  考试合格线60分。依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多人并列的,按照主考官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各考生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查询。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略) 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 (略) 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选聘单位组织审查是否符合公告及计划表公布的条件要求,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七、公示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其他

  本公告最高年龄、工作经历、人才认定任期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本公告未尽事宜按《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选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本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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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根据《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局属事 (略) 无线电监测管理站决定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略) 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ttp://**.cn),具体事宜可电话咨询:0755-*、*。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材料。

  1.《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扫描件;

  4.《岗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其他。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社保及工作经历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选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

  (4)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参见《 (略) 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 (略) 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资格初审。

  选聘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表》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考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为面试,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

  五、结果公布

  考试合格线60分。依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多人并列的,按照主考官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各考生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查询。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略) 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 (略) 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选聘单位组织审查是否符合公告及计划表公布的条件要求,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七、公示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其他

  本公告最高年龄、工作经历、人才认定任期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本公告未尽事宜按《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选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本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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