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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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融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大局之中,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局长钟飞为组长,分管领导郭宸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有抓手,责任有落实。领导班子根据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随时听取各各股室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律知识列为党组成员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昌江民政公众号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今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89条。

(二)推进依法决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决策等,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二是修订完善《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局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与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要求,发挥法律顾问、学者专家的协助审查作用。

(三)加大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民政建设实效

一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以加强未保法宣传为主线,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为主题,通过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普法知识竞答(赛)等系列活动,提高全县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意识,凝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强大合力。二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出台《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今年以来,共开展打击养诈骗进机构、进社区(村)、进老年活动场所“三进”宣传活动13场,悬挂横幅20条,发放宣传折页1270份,制作海报21份,制作电子宣传片1个。三积极抢抓“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养老诈骗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四是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以短视频、图文的形式,推送通俗易懂、群众易于学习掌握的法治宣传内容,积极宣传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诚信社会建设、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等内容。

(四)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 (略) 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认定、乡镇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对失信行为认定施行积分制,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并依法依规对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对守信行为施行等级考评制,逐次增长,考核等级可作为继续享受或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重要依据,并予以实施激励。二是针对我县存在部份未成年无法落户,基本社会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开展了全域性摸排、信息采集、亲子鉴定、收养评估等工作,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与县公安局、县卫健委联合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登记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目前,97名未落户未成年人DNA已全部采集并录入数据库,20名已完成落户。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内容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文书、财务开支票据审批、村务公开流程、财务公开流程、印章管理流程等多项内容,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四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组织发布年检通知,规范年检内容、标准、材料和时限等,依法对我县应参加年检的98家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并对8家名存实亡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注销登记,进一步优化我县社会组织结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理论储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由于业务工作的繁重,对于学习教育有所松懈,程度有待深入,专业化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二是由于法律理论储备不足,导致在基层普法宣传中,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的需要,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灵活。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高,没有摆正民政工作和法制建设工作的关系,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够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采取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等互动形式,利用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昌江民政公众号等平台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三)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体工程和率先取得突破历史使命的深刻论断,全面落实依法治县相关措施,强化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提升法治意识。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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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融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大局之中,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局长钟飞为组长,分管领导郭宸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有抓手,责任有落实。领导班子根据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随时听取各各股室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律知识列为党组成员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法律知识讲座、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昌江民政公众号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今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89条。

(二)推进依法决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决策等,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方可执行。二是修订完善《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局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民主决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三是与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要求,发挥法律顾问、学者专家的协助审查作用。

(三)加大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民政建设实效

一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以加强未保法宣传为主线,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为主题,通过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普法知识竞答(赛)等系列活动,提高全县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意识,凝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强大合力。二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出台《昌江黎族自治县民政局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时间节点。今年以来,共开展打击养诈骗进机构、进社区(村)、进老年活动场所“三进”宣传活动13场,悬挂横幅20条,发放宣传折页1270份,制作海报21份,制作电子宣传片1个。三积极抢抓“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养老诈骗宣传月”等节点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四是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介,以短视频、图文的形式,推送通俗易懂、群众易于学习掌握的法治宣传内容,积极宣传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诚信社会建设、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等内容。

(四)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 (略) 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社会救助诚信评价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认定、乡镇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对失信行为认定施行积分制,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并依法依规对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对守信行为施行等级考评制,逐次增长,考核等级可作为继续享受或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重要依据,并予以实施激励。二是针对我县存在部份未成年无法落户,基本社会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开展了全域性摸排、信息采集、亲子鉴定、收养评估等工作,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与县公安局、县卫健委联合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登记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目前,97名未落户未成年人DNA已全部采集并录入数据库,20名已完成落户。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内容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文书、财务开支票据审批、村务公开流程、财务公开流程、印章管理流程等多项内容,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四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组织发布年检通知,规范年检内容、标准、材料和时限等,依法对我县应参加年检的98家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并对8家名存实亡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注销登记,进一步优化我县社会组织结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理论储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由于业务工作的繁重,对于学习教育有所松懈,程度有待深入,专业化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二是由于法律理论储备不足,导致在基层普法宣传中,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的需要,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够灵活。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是很高,没有摆正民政工作和法制建设工作的关系,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够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标精神,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以赴推动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采取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等互动形式,利用昌江县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昌江民政公众号等平台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三)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体工程和率先取得突破历史使命的深刻论断,全面落实依法治县相关措施,强化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提升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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