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夏通服物业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和副食品采购项目(标包七)二次比选公告-109132131156282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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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宁夏通服物业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和副食品采购项目(标包七)二次比选公告-1091321311562829824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 (略) 职工餐厅食材和副食品采购项目(标包七)(项目编号:NXTFZB-*),比选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

本项目于2023年03月24日发布一次比选公告,2023年03月31日9:00时进行公开比选,因标包七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不足三家,导致一次比选失败项目。现对本项目标包七进行二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略) 2023年度职工餐厅食材和副食品项目标包七肉类进行采购。

1.2.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1.3供货地点:按照比选人指定地点进行配送。

1.4预算金额:18.9万元(含税)

1.5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

标包

标包内容

地区

金额

中选人数量

备注

标包七

肉类采购

贺兰县、永宁县

18.90万元

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最终执行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要求: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标的物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联合体参选。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发布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3日18:00时。

4.2纸质版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料费进账单的扫描件发送至chuwenxiu.*@*hinaccs.cn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账 号:*3438

请各潜在参选人在领取资料当月开具资料费发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14:30时。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联 系 人:康铁鑫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联 系 人:褚文秀、刘媛媛、魏荣

联系电话:*、*、*

邮 箱:chuwenxiu.*@*hinaccs.cn

比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03月31日

,宁夏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 (略) 职工餐厅食材和副食品采购项目(标包七)(项目编号:NXTFZB-*),比选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

本项目于2023年03月24日发布一次比选公告,2023年03月31日9:00时进行公开比选,因标包七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不足三家,导致一次比选失败项目。现对本项目标包七进行二次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略) 2023年度职工餐厅食材和副食品项目标包七肉类进行采购。

1.2.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1.3供货地点:按照比选人指定地点进行配送。

1.4预算金额:18.9万元(含税)

1.5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

标包

标包内容

地区

金额

中选人数量

备注

标包七

肉类采购

贺兰县、永宁县

18.90万元

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最终执行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要求:参选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标的物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7)联合体参选。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发布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3日18:00时。

4.2纸质版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料费进账单的扫描件发送至chuwenxiu.*@*hinaccs.cn邮箱获取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账 号:*3438

请各潜在参选人在领取资料当月开具资料费发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14:30时。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联 系 人:康铁鑫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联 系 人:褚文秀、刘媛媛、魏荣

联系电话:*、*、*

邮 箱:chuwenxiu.*@*hinaccs.cn

比选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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