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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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31日12:52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10:00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梨花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老师 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承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厦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
附件:
附件1项目技术要求+报名方式.zip

  四川承乾 (略) (略) 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

项目编号:CXLJDB&CQD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梨花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老师 0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承乾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厦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申请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包含*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申请人近3年应具备并提供3个施工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施工项目业绩。

(3)、按照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

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自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 月03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购买比选文件,具体报名信息详见报名方式附件一及附件二;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com邮箱领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比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资料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2023年04 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 (略) 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厦4楼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五、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略) 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厦4楼开启。

六、选择办法

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1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3月31日12:52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10:00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梨花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老师 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承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厦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
附件:
附件1项目技术要求+报名方式.zip

  四川承乾 (略) (略) 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

项目编号:CXLJDB&CQD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锦江区人民政府春熙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梨花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老师 0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承乾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厦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申请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包含*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申请人近3年应具备并提供3个施工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施工项目业绩。

(3)、按照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

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自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 月03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购买比选文件,具体报名信息详见报名方式附件一及附件二;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com邮箱领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比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资料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2023年04 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 (略) 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厦4楼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五、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略) 高新区创业路2号奇力新峰大厦4楼开启。

六、选择办法

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食堂消防整改项目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1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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