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终端湖南分公司全屋智能合作伙伴招募项目
天翼终端湖南分公司全屋智能合作伙伴招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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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天翼终端湖南分公司全屋智能合作伙伴招募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31 14:13: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31 10:41:23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4-04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天翼终端湖南分公司全屋智能合作伙伴招募项目 |
标包名称: | 天翼终端湖南分公司全屋智能合作伙伴招募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 (略) 本比选项目 (略)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终端湖南分公司全屋智能合作伙伴招募项目(项目编号:CEBXWJ*),比选人为 (略) 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参选经销商(以下简称参选经销商)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湖南分公司对全屋智能合作伙伴招 (略) 包合作商引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为进一步规范 (略) 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与各级渠道的业务合作,推动公司产品分销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结合 (略) (以下简称天翼总部)有关管理规定,对在天翼总部进行统一集中采购,由比 (略) 内执行分销的集采产品(以下简称集采产品), (略) 包商合作比选。 本次集采产品和标包划分如下:
1.3本项目每个标包分别设1个中选人,分别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中选候选人中选。 1.4参选经销商可选择相应的标包进行参选。 1.5本项目无需进行报价,以湖南公司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1.6本项目执行期限:自相本项目中选后,2023年内完成承销量。若因比选人货源紧缺或政策调整影响入围商的提货时限,则提货周期顺延,但承销量必须100%完成。 1.7基于该批产品销量预估,每个标包最低报量为3000万元,每个标包最高报量为5000万元。 1.8货款支付方式:获选经销商必须于中选侯3个工作日内,按5万元/家的标准比选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20%承销量的货款),并于本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承销量。 1.9如经销商未完成承销量,视为该经销商违约,经销商须将全额履约保证金赔偿至比选人。同时,针对经销商的违约行为,比选人将其纳入合作黑名单(黑名单有效期:从本项目中选起的27个自然月内),并在后续产品招商评分时扣减20分。 1.10若此次比选产品未入围主推机型政策,中选经 (略) 包分销权,比选人可不扣罚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对该产品重新招商。 2.参选经销商资格要求 2.1参选经销商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经销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略)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 (2)有专业的销售团队, (略) 分销落地基础,整体分销网络能够 (略) (略)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经销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经销商,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五一大道359号4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参选经销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2)网上获取:参选经销商应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的扫描件、*@*89.cn(网上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获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359号四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经销商注册 6.1参选经销商须在获取比选文件后3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湖南分公司 地址: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359号四楼 邮编:* 联 系 人:杨宇辉 电话:* 比选人: (略) 湖南分公司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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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项目每个标包分别设1个中选人,分别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中选候选人中选。 1.4参选经销商可选择相应的标包进行参选。 1.5本项目无需进行报价,以湖南公司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1.6本项目执行期限:自相本项目中选后,2023年内完成承销量。若因比选人货源紧缺或政策调整影响入围商的提货时限,则提货周期顺延,但承销量必须100%完成。 1.7基于该批产品销量预估,每个标包最低报量为3000万元,每个标包最高报量为5000万元。 1.8货款支付方式:获选经销商必须于中选侯3个工作日内,按5万元/家的标准比选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20%承销量的货款),并于本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承销量。 1.9如经销商未完成承销量,视为该经销商违约,经销商须将全额履约保证金赔偿至比选人。同时,针对经销商的违约行为,比选人将其纳入合作黑名单(黑名单有效期:从本项目中选起的27个自然月内),并在后续产品招商评分时扣减20分。 1.10若此次比选产品未入围主推机型政策,中选经 (略) 包分销权,比选人可不扣罚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对该产品重新招商。 2.参选经销商资格要求 2.1参选经销商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经销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略)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 (2)有专业的销售团队, (略) 分销落地基础,整体分销网络能够 (略) (略)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经销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经销商,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4日(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五一大道359号4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参选经销商应委托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2)网上获取:参选经销商应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的扫描件、*@*89.cn(网上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获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359号四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经销商注册 6.1参选经销商须在获取比选文件后3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湖南分公司 地址: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359号四楼 邮编:* 联 系 人:杨宇辉 电话:* 比选人: (略) 湖南分公司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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