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附院银行存款定期存放服务合作银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大附院银行存款定期存放服务合作银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扬州 (略) 银行存款定期存放服务合作银行竞争性磋商
二、参与调研银行资质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略) 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 (略) 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202 (略) 场存贷款规模达100亿元。
(三)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 (略) 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 (略) 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三、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时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9日;
如确定参加参与调研,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附件),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及时电话确认经办人(电子邮箱:*@*q.com,邮件标题备注银行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0465),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9日17:00。如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四、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另行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五、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4-*-80465
地址:扬州 (略) 行政楼采购中心403办公室
扬州 (略)
2023年3月31日
附件2:扬州 (略) 银行存款定期存放服务合作银行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扬州 (略) 银行存款定期存放服务合作银行竞争性磋商
二、参与调研银行资质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 (略) 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 (略) 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202 (略) 场存贷款规模达100亿元。
(三)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 (略) 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 (略) 级分(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三、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时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9日;
如确定参加参与调研,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附件),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及时电话确认经办人(电子邮箱:*@*q.com,邮件标题备注银行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0465),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9日17:00。如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四、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另行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五、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14-*-80465
地址:扬州 (略) 行政楼采购中心403办公室
扬州 (略)
2023年3月31日
附件2:扬州 (略) 银行存款定期存放服务合作银行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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