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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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略) :

为 (略) 教育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就业育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服务和 (略) 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3〕9号)要求,结合《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现就我校20 (略)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为我校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往届延期毕业学生)。 (略) 推荐名额见《20 (略) 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使评选过程成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 (略) 要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 (略) 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3日


信息来源:http://**

(略) :

为 (略) 教育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就业育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服务和 (略) 重大战略布局,将个人理想追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同频共振,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3〕9号)要求,结合《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现就我校20 (略)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为我校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往届延期毕业学生)。 (略) 推荐名额见《20 (略) 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使评选过程成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 (略) 要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 (略) 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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