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项...
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项...
(略) 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略) 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已列入计划,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100%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地点: (略) 钟秀中路109号。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具体招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5项目期限:2023年5月-2024年3月(以上时间为预估,以实际送货进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企业信誉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投标人应为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备案证明需包含“盐酸”)等合法经营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的情况介绍,以及如成为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更换供货生产厂家的承诺书。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生产商仅可以自己参与投标或委托授权经销商投标(授权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商授权证明文件)。如有生产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均参与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业绩要求:
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信誉:
a.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其他要求:
a、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批量稳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供应能力,且送货车辆(含车头与槽车罐)必须做到招标人专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纳税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拟投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均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的要求;
e、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单位介绍信至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 (略) 南大街129号兴盛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售后不退,同时将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支付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
招标代理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金海岸支行
银行账号:*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每日下午14时到17时。
4.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邮寄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盛大厦5楼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收件人:董庆华,联系电话:*;直接送达地址同邮寄地址。)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
5.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为确保本项目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现采用QQ群作为本项目的远程交互群,群号为:*,群名称为:新江海远程开标交流群,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以此QQ群作为远程交互工具进行实时交互。投标人未加QQ群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盛大厦5楼
联系人:董庆华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略) 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略) 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已列入计划,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100%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地点: (略) 钟秀中路109号。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具体招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5项目期限:2023年5月-2024年3月(以上时间为预估,以实际送货进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企业信誉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投标人应为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备案证明需包含“盐酸”)等合法经营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的情况介绍,以及如成为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更换供货生产厂家的承诺书。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生产商仅可以自己参与投标或委托授权经销商投标(授权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商授权证明文件)。如有生产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均参与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业绩要求:
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信誉:
a.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其他要求:
a、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批量稳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供应能力,且送货车辆(含车头与槽车罐)必须做到招标人专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纳税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拟投工业用合成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均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的要求;
e、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单位介绍信至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 (略) 南大街129号兴盛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售后不退,同时将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支付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
招标代理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金海岸支行
银行账号:*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每日下午14时到17时。
4.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邮寄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盛大厦5楼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收件人:董庆华,联系电话:*;直接送达地址同邮寄地址。)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收并予以退回。
5.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为确保本项目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现采用QQ群作为本项目的远程交互群,群号为:*,群名称为:新江海远程开标交流群,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以此QQ群作为远程交互工具进行实时交互。投标人未加QQ群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 (略)
地址: (略) 南大街129号兴盛大厦5楼
联系人:董庆华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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