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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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低价成交)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28-*

采购人地址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监督电话

028-*

采购文件公示时限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4月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项目开标时间

2023年4月7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及“在点击查看>>*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采购品目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详情见“采购文件”

安全防护防范装备

1

368,915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中国·成都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采购一批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安全防护防范装备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采购文件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上免费获取;

2.参与采购资格不得转让。

六、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交货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七、最高限价:368,915元;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

八、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

1.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货物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本行业现行货物类质保要求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3.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货物生产日期不超过交货日期3个月。

(二)验收方式

1.成交单位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采购人确认,在采购人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型号、外观尺寸,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并于完成交货后退还。若未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及因延期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2.验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使用单位组织,成交单位配合。

3.成交单位交付货物时,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使用单位对货物数量及种类进行确认,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成交单位不得直 (略) 交付货物。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装备报废处置后须提供证明文件、现场操作图片等佐证资料。

九、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采购资金。因成交单位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而导致付款不能或付款时间延长的,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十、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

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十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1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本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

1.3本采购文件所称

采购人: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供应商:系指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报价竞争的供应商。

成交单位:系成交的报价供应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4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报价活动的各项费用。

1.5本次采购项目如供应商的报价价格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1.6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选,如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

1.7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二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1.8.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及“在点击查看>>*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1.8.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函等资料,格式见附件。

1.10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3)报价函(附件3);

(4)报价明细表(附件4);

(5)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要求的标准有实质性响应(附件5、6、7、8);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附件9);

(7)产品彩页(附件10)。

1.11服务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采购一批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和报废处置服务。

1.采购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包含:防刺服(轻)256件、防弹衣(轻)46件、防弹头盔(轻)63顶、防暴盾牌80块、防暴钢叉106把、藤条棍93根、防暴头盔30顶。

2.报废处置服务包含:报废处置防刺服(轻)205件、防暴盾牌17块、安全帽154顶。

(二)产品明细表:

序号

装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样图

1

防刺服(轻)

1.执行标准:《GA 68-2019 警用防刺服》A类标准。

2.防护面积:防刺层的防护面积≥0.25㎡。

3.质量:≤2.39kg。

4.防刺层由≥1.2mm厚高强度、高韧性合金钢组成,并采用自动铆接方式连接。

5.防刺层合理结构确保了防刺层在45J动能下0°、左45°、右45°角的防刺性能。

6.产品质保期≥5年

7.承担报废处置205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刺服,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8.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56件

2

防弹衣(轻)

1.防护等级: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3 级防护标准(即防 1979 年式 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 1951 式7.62mm 铅芯弹射击);

2.防护面积:≥0.28㎡;

3.防弹层结构主要由芳纶与聚*烯无纬布构成,其中:弹击面开始依次为:9 层高性能聚*烯无纬布(四层纤维正交)+43 层高性能芳纶/聚*烯纤维复合无纬布(1 层芳纶纤维与 1 层聚*烯纤维正交)+5mm厚泡沫。

4.防弹衣通过一般、外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和环境适应性 8 项检测项目。

5.防弹衣外套选用 600D 加密牛津防水布,面料防油性能达到 6 级。6.产品质保期≥8年

7.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6件

3

防弹头盔(轻)

1.执行标准:《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2.结构:由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盔壳由芳纶机织布制成,结构由外罩、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头盔佩戴舒适、稳定,材料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具有防弹性能好,重量轻等特点。头盔外观有专用头盔套。盔壳外表面涂层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完整、缝合牢固;所有金属件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能调节。

3.颜色:盔壳外表面颜色为“99”式警服藏蓝色。

4.防护级别:公安二级,防弹性能:使用1954年式7.62mm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铅芯弹在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在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防弹头盔能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小于25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重量≤1.9kg 防护面积≧0.12㎡。

5.耐浸水性能:常温下防弹头盔在水中浸泡24h后,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6.环境适应性:在环境温度-25℃~+55℃条件下,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7.产品质保期≥5年

8.承担报废处置154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安全帽,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9.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3顶

5

防暴盾牌

1.执行标准:《GA 422-2019 警用防暴盾牌》

2.外观要求:防暴盾牌表面光滑,无可视的凹坑、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漆及起皮等缺陷。防暴盾牌的握持装置无毛刺、尖角等缺陷,便于握持、手感舒适。防暴盾牌上外露金属结构件经表面处理,无锈蚀现象。

3.观察窗:不透明防暴盾牌配置观察窗时,观察窗尺寸≥241mm(宽)× 115mm(高)

外形尺寸:≥900mm×500mm

投影宽度:≥490mm

防护面积:≥0.46㎡

4.质量:≤3.8kg

5.连接强度:握持装置的连接部件、握持装 置与盾体的连接部件能承受≥500 N的拉力。试验后,未出现脱落、松动、脱扣或断裂现象。

6.透光率:透明防暴盾牌的盾体透光率大于等于88.2%,观察窗未采取保护措施。

7.涂层附着力:具有涂层的防暴盾牌,其涂层附着力≥GB/T 9286-1998中3级的规定

8.阻燃性能:防暴盾牌的盾体外表面续燃时间≤10 s(两次试验的续燃时间分别为:1.28s、1.54s)

9.产品质保期≥5年

10.承担报废处置17套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暴盾牌,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11.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0块

7

防暴钢叉

1.颜色:银色;尺寸:抓捕器最小工作长度1270mm±20mm;抓捕器最大工作长度2036mm±20mm;手持握杆直径:35mm±0.2mm;

2.材质:管体为304不锈钢材料;手柄采用高强度塑料;

3.重量≥1.57kg±0.2kg;

4.采用圆形不锈钢制成,手感好,易控制,防暴不锈钢钢叉重量约1公斤,可伸缩,最短≤1米,最长≥2米,末端是半月弧形钢叉,没有锐利棱角。

5.样式如图,产品质保期≥2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6把

8

藤条棍

1.规格:长度:≤1.6m;直径≥30mm

2.材质:PC,两头橡胶

3.重量≥1.3kg

4.产品质保期≥2年

93根

9

防暴头盔

1.外观:由壳体、缓冲层、衬垫、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颌托、快速释放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组成,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衬垫吸汗、透气、舒适,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头盔额头部位有固定支架,能够连接头灯、摄像头、夜视仪等装备,头盔左右两侧安装的导轨组,外壳有粘贴搭扣;

2.质量(含附件)检验:≤1.65kg;头围范围:540~600㎜;

3.头盔的系带与壳体固定连接,快速释放扣的开启闭合应方便可靠,能有效调节系带松紧程度,系带能承受≥900N的拉伸负载,卸载后快速释放扣能正常使用,护颈宽度为120㎜;

4.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能承受49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J且壳体不会出现破裂;

5.产品质保期≥5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0顶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交货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四、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采购资金。因成交单位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而导致付款不能或付款时间延长的,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五、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

1.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货物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本行业现行货物类质保要求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3.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货物生产日期不超过交货日期3个月。

(二)验收方式

1.成交单位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采购人确认,在采购人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型号、外观尺寸,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并于完成交货后退还。若未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及因延期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2.验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使用单位组织,成交单位配合。

3.成交单位交付货物时,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使用单位对货物数量及种类进行确认,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成交单位不得直 (略) 交付货物。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装备报废处置后须提供证明文件、现场操作图片等佐证资料。

六、售后服务

(一)成交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及投诉。

(二)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成交单位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单位负担。

(三)成交单位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的费用。

注:本章节所有条款均做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单位名称

二○二三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略)


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报价函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为此:

1.符合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总价为__________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8,915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文件;

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本报价自报出之日起90日内有效。

8.遵守报价单价不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视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约定。

9.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10.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联系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针对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附件4: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序号

装备名称

技术参数

品牌、生产者(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1

防刺服(轻)

1.执行标准:《GA 68-2019 警用防刺服》A类标准。

2.防护面积:防刺层的防护面积≥0.25㎡。

3.质量:≤2.39kg。

4.防刺层由≥1.2mm厚高强度、高韧性合金钢组成,并采用自动铆接方式连接。

5.防刺层合理结构确保了防刺层在45J动能下0°、左45°、右45°角的防刺性能。

6.产品质保期≥5年

7.承担报废处置205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刺服,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8.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56件

643.75

2

防弹衣(轻)

1.防护等级: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3 级防护标准(即防 1979 年式 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 1951 式7.62mm 铅芯弹射击);

2.防护面积:≥0.28㎡;

3.防弹层结构主要由芳纶与聚*烯无纬布构成,其中:弹击面开始依次为:9 层高性能聚*烯无纬布(四层纤维正交)+43 层高性能芳纶/聚*烯纤维复合无纬布(1 层芳纶纤维与 1 层聚*烯纤维正交)+5mm厚泡沫。

4.防弹衣通过一般、外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和环境适应性 8 项检测项目。

5.防弹衣外套选用 600D 加密牛津防水布,面料防油性能达到 6 级。6.产品质保期≥8年

7.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6件

1,357.5

3

防弹头盔(轻)

1.执行标准:《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2.结构:由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盔壳由芳纶机织布制成,结构由外罩、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头盔佩戴舒适、稳定,材料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具有防弹性能好,重量轻等特点。头盔外观有专用头盔套。盔壳外表面涂层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完整、缝合牢固;所有金属件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能调节。

3.颜色:盔壳外表面颜色为“99”式警服藏蓝色。

4.防护级别:公安二级,防弹性能:使用1954年式7.62mm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铅芯弹在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在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防弹头盔能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小于25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重量≤1.9kg 防护面积≧0.12㎡。

5.耐浸水性能:常温下防弹头盔在水中浸泡24h后,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6.环境适应性:在环境温度-25℃~+55℃条件下,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7.产品质保期≥5年

8.承担报废处置154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安全帽,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9.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3顶

1,112.5

5

防暴盾牌

1.执行标准:《GA 422-2019 警用防暴盾牌》

2.外观要求:防暴盾牌表面光滑,无可视的凹坑、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漆及起皮等缺陷。防暴盾牌的握持装置无毛刺、尖角等缺陷,便于握持、手感舒适。防暴盾牌上外露金属结构件经表面处理,无锈蚀现象。

3.观察窗:不透明防暴盾牌配置观察窗时,观察窗尺寸≥241mm(宽)× 115mm(高)

外形尺寸:≥900mm×500mm

投影宽度:≥490mm

防护面积:≥0.46㎡

4.质量:≤3.8kg

5.连接强度:握持装置的连接部件、握持装 置与盾体的连接部件能承受≥500 N的拉力。试验后,未出现脱落、松动、脱扣或断裂现象。

6.透光率:透明防暴盾牌的盾体透光率大于等于88.2%,观察窗未采取保护措施。

7.涂层附着力:具有涂层的防暴盾牌,其涂层附着力≥GB/T 9286-1998中3级的规定

8.阻燃性能:防暴盾牌的盾体外表面续燃时间≤10 s(两次试验的续燃时间分别为:1.28s、1.54s)

9.产品质保期≥5年

10.承担报废处置17套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暴盾牌,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11.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0块

387.5

7

防暴钢叉

1.颜色:银色;尺寸:抓捕器最小工作长度1270mm±20mm;抓捕器最大工作长度2036mm±20mm;手持握杆直径:35mm±0.2mm;

2.材质:管体为304不锈钢材料;手柄采用高强度塑料;

3.重量≥1.57kg±0.2kg;

4.采用圆形不锈钢制成,手感好,易控制,防暴不锈钢钢叉重量约1公斤,可伸缩,最短≤1米,最长≥2米,末端是半月弧形钢叉,没有锐利棱角。

5.样式如图,产品质保期≥2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6把

285

8

藤条棍

1.规格:长度:≤1.6m;直径≥30mm

2.材质:PC,两头橡胶

3.重量≥1.3kg

4.产品质保期≥2年

93根

57.5

9

防暴头盔

1.外观:由壳体、缓冲层、衬垫、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颌托、快速释放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组成,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衬垫吸汗、透气、舒适,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头盔额头部位有固定支架,能够连接头灯、摄像头、夜视仪等装备,头盔左右两侧安装的导轨组,外壳有粘贴搭扣;

2.质量(含附件)检验:≤1.65kg;头围范围:540~600㎜;

3.头盔的系带与壳体固定连接,快速释放扣的开启闭合应方便可靠,能有效调节系带松紧程度,系带能承受≥900N的拉伸负载,卸载后快速释放扣能正常使用,护颈宽度为120㎜;

4.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能承受49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J且壳体不会出现破裂;

5.产品质保期≥5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0顶

167.5

注:1.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所需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包括人工、运输、装卸、调换货物、利润、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采购人无须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上表中“合价”=“数量”ד单价”;

3.上表中“单价”不得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上表中“总价”为各分项产品“合价”之和;“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上表中“品牌、生产者(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为必填项,少填或不填按无效响应处理。

6.上表中的报价包含防刺服(轻)205件、防暴盾牌17块、安全帽154顶的报废处置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附件5:

技术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供应商应答

偏离情况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技术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附件6:

商务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供应商应答

偏离情况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附件7:

承诺函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我公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司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联合体报价。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8: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9:其它相关材料(格式不限)

附件10:产品彩页(包含图片、品牌、型号、简介等)


第五章合同(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方《响应文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需求

**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方购买*方提供的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和报废处置服务。

1.采购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包含:防刺服(轻)256件、防弹衣(轻)46件、防弹头盔(轻)63顶、防暴盾牌80块、防暴钢叉106把、藤条棍93根、防暴头盔30顶。

2.报废处置服务包含:报废处置防刺服(轻)205件、防暴盾牌17块、安全帽154顶。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产品明细表:

序号

装备名称

技术参数

品牌、生产者(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1

防刺服(轻)

1.执行标准:《GA 68-2019 警用防刺服》A类标准。

2.防护面积:防刺层的防护面积≥0.25㎡。

3.质量:≤2.39kg。

4.防刺层由≥1.2mm厚高强度、高韧性合金钢组成,并采用自动铆接方式连接。

5.防刺层合理结构确保了防刺层在45J动能下0°、左45°、右45°角的防刺性能。

6.产品质保期≥5年

7.承担报废处置205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刺服,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8.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56件

643.75

2

防弹衣(轻)

1.防护等级: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3 级防护标准(即防 1979 年式 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 1951 式7.62mm 铅芯弹射击);

2.防护面积:≥0.28㎡;

3.防弹层结构主要由芳纶与聚*烯无纬布构成,其中:弹击面开始依次为:9 层高性能聚*烯无纬布(四层纤维正交)+43 层高性能芳纶/聚*烯纤维复合无纬布(1 层芳纶纤维与 1 层聚*烯纤维正交)+5mm厚泡沫。

4.防弹衣通过一般、外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和环境适应性 8 项检测项目。

5.防弹衣外套选用 600D 加密牛津防水布,面料防油性能达到 6 级。6.产品质保期≥8年

7.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6件

1,357.5

3

防弹头盔(轻)

1.执行标准:《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2.结构:由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盔壳由芳纶机织布制成,结构由外罩、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头盔佩戴舒适、稳定,材料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具有防弹性能好,重量轻等特点。头盔外观有专用头盔套。盔壳外表面涂层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完整、缝合牢固;所有金属件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能调节。

3.颜色:盔壳外表面颜色为“99”式警服藏蓝色。

4.防护级别:公安二级,防弹性能:使用1954年式7.62mm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铅芯弹在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在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防弹头盔能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小于25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重量≤1.9kg 防护面积≧0.12㎡。

5.耐浸水性能:常温下防弹头盔在水中浸泡24h后,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6.环境适应性:在环境温度-25℃~+55℃条件下,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7.产品质保期≥5年

8.承担报废处置154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安全帽,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9.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3顶

1,112.5

5

防暴盾牌

1.执行标准:《GA 422-2019 警用防暴盾牌》

2.外观要求:防暴盾牌表面光滑,无可视的凹坑、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漆及起皮等缺陷。防暴盾牌的握持装置无毛刺、尖角等缺陷,便于握持、手感舒适。防暴盾牌上外露金属结构件经表面处理,无锈蚀现象。

3.观察窗:不透明防暴盾牌配置观察窗时,观察窗尺寸≥241mm(宽)× 115mm(高)

外形尺寸:≥900mm×500mm

投影宽度:≥490mm

防护面积:≥0.46㎡

4.质量:≤3.8kg

5.连接强度:握持装置的连接部件、握持装 置与盾体的连接部件能承受≥500 N的拉力。试验后,未出现脱落、松动、脱扣或断裂现象。

6.透光率:透明防暴盾牌的盾体透光率大于等于88.2%,观察窗未采取保护措施。

7.涂层附着力:具有涂层的防暴盾牌,其涂层附着力≥GB/T 9286-1998中3级的规定

8.阻燃性能:防暴盾牌的盾体外表面续燃时间≤10 s(两次试验的续燃时间分别为:1.28s、1.54s)

9.产品质保期≥5年

10.承担报废处置17套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暴盾牌,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11.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0块

387.5

7

防暴钢叉

1.颜色:银色;尺寸:抓捕器最小工作长度1270mm±20mm;抓捕器最大工作长度2036mm±20mm;手持握杆直径:35mm±0.2mm;

2.材质:管体为304不锈钢材料;手柄采用高强度塑料;

3.重量≥1.57kg±0.2kg;

4.采用圆形不锈钢制成,手感好,易控制,防暴不锈钢钢叉重量约1公斤,可伸缩,最短≤1米,最长≥2米,末端是半月弧形钢叉,没有锐利棱角。

5.样式如图,产品质保期≥2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6把

285

8

藤条棍

1.规格:长度:≤1.6m;直径≥30mm

2.材质:PC,两头橡胶

3.重量≥1.3kg

4.产品质保期≥2年

93根

57.5

9

防暴头盔

1.外观:由壳体、缓冲层、衬垫、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颌托、快速释放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组成,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衬垫吸汗、透气、舒适,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头盔额头部位有固定支架,能够连接头灯、摄像头、夜视仪等装备,头盔左右两侧安装的导轨组,外壳有粘贴搭扣;

2.质量(含附件)检验:≤1.65kg;头围范围:540~600㎜;

3.头盔的系带与壳体固定连接,快速释放扣的开启闭合应方便可靠,能有效调节系带松紧程度,系带能承受≥900N的拉伸负载,卸载后快速释放扣能正常使用,护颈宽度为120㎜;

4.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能承受49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J且壳体不会出现破裂;

5.产品质保期≥5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0顶

167.5

二、付款方式:转账

1.全部货物经*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方付款前,*方须按*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采购资金。因*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而导致付款不能或付款时间延长的,由*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交货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第四条 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

(一)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货物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本行业现行货物类质保要求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以及*方要求的标准。

(三)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货物生产日期不超过交货日期3个月。

二、验收方式

(一)*方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方确认,在*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型号、外观尺寸,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若未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及因延期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二)验收由*方或*方下属各使用单位组织,*方配合。

(三)*方交付货物时,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与*方或*方下属各使用单位对货物数量及种类进行确认,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方不得直 (略) 交付货物。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装备报废处置后须提供证明文件、现场操作图片等佐证资料。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方指派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及投诉,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二、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方负担。

三、*方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的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方的权力及义务

(一)*方有权要求*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或*方要求,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有权拒收。

(二)*方有权就货物质量瑕疵向*方索赔。

(三)*方应在货物送到后,根据*方要求、国家标准和货物质量技术标准对其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应按约定方式付款。

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在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有权向*方主张本项目的货款。

(二)*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合格,对货物的质量瑕疵承担担保责任,并承担更换、退货等相关责任。

(三)*方应在*方要求时间内将*方所需货物送到*方指定地点,保证*方在货物的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所需运费及*方接收货物前货物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和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当*方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其中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并由责任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四、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方对此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五、除“不可抗力”的规定外,如果*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按时、保质履行服务,*方除采用其它补救措施外,还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根据损失程度要求*方支付赔偿金。

六、*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对应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15日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再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和终止

一、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二、本合同签订后,如果*方发现*方在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一经查实,*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单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社会敌视行为、正式罢工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三、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5个工作日以上时,双方应通知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及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向* (略) 起诉。

第十一条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方破产(具备申请破产的条件即可)或丧失清偿能力,*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方无需向*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方*份,*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产品彩页(包含图片、品牌、型号、简介等)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方(盖章):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029

账号:

电话:028-*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W*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最低价成交)

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28-*

采购人地址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监督电话

028-*

采购文件公示时限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4月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项目开标时间

2023年4月7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及“在点击查看>>*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采购品目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详情见“采购文件”

安全防护防范装备

1

368,915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中国·成都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采购一批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安全防护防范装备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采购文件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上免费获取;

2.参与采购资格不得转让。

六、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交货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七、最高限价:368,915元;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

八、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

1.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货物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本行业现行货物类质保要求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3.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货物生产日期不超过交货日期3个月。

(二)验收方式

1.成交单位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采购人确认,在采购人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型号、外观尺寸,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并于完成交货后退还。若未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及因延期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2.验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使用单位组织,成交单位配合。

3.成交单位交付货物时,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使用单位对货物数量及种类进行确认,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成交单位不得直 (略) 交付货物。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装备报废处置后须提供证明文件、现场操作图片等佐证资料。

九、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采购资金。因成交单位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而导致付款不能或付款时间延长的,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十、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

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十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1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本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

1.3本采购文件所称

采购人: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供应商:系指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报价竞争的供应商。

成交单位:系成交的报价供应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4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报价活动的各项费用。

1.5本次采购项目如供应商的报价价格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1.6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选,如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一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

1.7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二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1.8.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及“在点击查看>>*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1.8.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函等资料,格式见附件。

1.10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3)报价函(附件3);

(4)报价明细表(附件4);

(5)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要求的标准有实质性响应(附件5、6、7、8);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附件9);

(7)产品彩页(附件10)。

1.11服务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采购一批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和报废处置服务。

1.采购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包含:防刺服(轻)256件、防弹衣(轻)46件、防弹头盔(轻)63顶、防暴盾牌80块、防暴钢叉106把、藤条棍93根、防暴头盔30顶。

2.报废处置服务包含:报废处置防刺服(轻)205件、防暴盾牌17块、安全帽154顶。

(二)产品明细表:

序号

装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样图

1

防刺服(轻)

1.执行标准:《GA 68-2019 警用防刺服》A类标准。

2.防护面积:防刺层的防护面积≥0.25㎡。

3.质量:≤2.39kg。

4.防刺层由≥1.2mm厚高强度、高韧性合金钢组成,并采用自动铆接方式连接。

5.防刺层合理结构确保了防刺层在45J动能下0°、左45°、右45°角的防刺性能。

6.产品质保期≥5年

7.承担报废处置205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刺服,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8.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56件

2

防弹衣(轻)

1.防护等级: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3 级防护标准(即防 1979 年式 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 1951 式7.62mm 铅芯弹射击);

2.防护面积:≥0.28㎡;

3.防弹层结构主要由芳纶与聚*烯无纬布构成,其中:弹击面开始依次为:9 层高性能聚*烯无纬布(四层纤维正交)+43 层高性能芳纶/聚*烯纤维复合无纬布(1 层芳纶纤维与 1 层聚*烯纤维正交)+5mm厚泡沫。

4.防弹衣通过一般、外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和环境适应性 8 项检测项目。

5.防弹衣外套选用 600D 加密牛津防水布,面料防油性能达到 6 级。6.产品质保期≥8年

7.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6件

3

防弹头盔(轻)

1.执行标准:《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2.结构:由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盔壳由芳纶机织布制成,结构由外罩、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头盔佩戴舒适、稳定,材料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具有防弹性能好,重量轻等特点。头盔外观有专用头盔套。盔壳外表面涂层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完整、缝合牢固;所有金属件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能调节。

3.颜色:盔壳外表面颜色为“99”式警服藏蓝色。

4.防护级别:公安二级,防弹性能:使用1954年式7.62mm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铅芯弹在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在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防弹头盔能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小于25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重量≤1.9kg 防护面积≧0.12㎡。

5.耐浸水性能:常温下防弹头盔在水中浸泡24h后,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6.环境适应性:在环境温度-25℃~+55℃条件下,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7.产品质保期≥5年

8.承担报废处置154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安全帽,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9.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3顶

5

防暴盾牌

1.执行标准:《GA 422-2019 警用防暴盾牌》

2.外观要求:防暴盾牌表面光滑,无可视的凹坑、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漆及起皮等缺陷。防暴盾牌的握持装置无毛刺、尖角等缺陷,便于握持、手感舒适。防暴盾牌上外露金属结构件经表面处理,无锈蚀现象。

3.观察窗:不透明防暴盾牌配置观察窗时,观察窗尺寸≥241mm(宽)× 115mm(高)

外形尺寸:≥900mm×500mm

投影宽度:≥490mm

防护面积:≥0.46㎡

4.质量:≤3.8kg

5.连接强度:握持装置的连接部件、握持装 置与盾体的连接部件能承受≥500 N的拉力。试验后,未出现脱落、松动、脱扣或断裂现象。

6.透光率:透明防暴盾牌的盾体透光率大于等于88.2%,观察窗未采取保护措施。

7.涂层附着力:具有涂层的防暴盾牌,其涂层附着力≥GB/T 9286-1998中3级的规定

8.阻燃性能:防暴盾牌的盾体外表面续燃时间≤10 s(两次试验的续燃时间分别为:1.28s、1.54s)

9.产品质保期≥5年

10.承担报废处置17套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暴盾牌,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11.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0块

7

防暴钢叉

1.颜色:银色;尺寸:抓捕器最小工作长度1270mm±20mm;抓捕器最大工作长度2036mm±20mm;手持握杆直径:35mm±0.2mm;

2.材质:管体为304不锈钢材料;手柄采用高强度塑料;

3.重量≥1.57kg±0.2kg;

4.采用圆形不锈钢制成,手感好,易控制,防暴不锈钢钢叉重量约1公斤,可伸缩,最短≤1米,最长≥2米,末端是半月弧形钢叉,没有锐利棱角。

5.样式如图,产品质保期≥2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6把

8

藤条棍

1.规格:长度:≤1.6m;直径≥30mm

2.材质:PC,两头橡胶

3.重量≥1.3kg

4.产品质保期≥2年

93根

9

防暴头盔

1.外观:由壳体、缓冲层、衬垫、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颌托、快速释放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组成,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衬垫吸汗、透气、舒适,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头盔额头部位有固定支架,能够连接头灯、摄像头、夜视仪等装备,头盔左右两侧安装的导轨组,外壳有粘贴搭扣;

2.质量(含附件)检验:≤1.65kg;头围范围:540~600㎜;

3.头盔的系带与壳体固定连接,快速释放扣的开启闭合应方便可靠,能有效调节系带松紧程度,系带能承受≥900N的拉伸负载,卸载后快速释放扣能正常使用,护颈宽度为120㎜;

4.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能承受49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J且壳体不会出现破裂;

5.产品质保期≥5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0顶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交货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四、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采购资金。因成交单位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而导致付款不能或付款时间延长的,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五、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

1.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货物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本行业现行货物类质保要求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3.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货物生产日期不超过交货日期3个月。

(二)验收方式

1.成交单位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采购人确认,在采购人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型号、外观尺寸,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并于完成交货后退还。若未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及因延期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2.验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使用单位组织,成交单位配合。

3.成交单位交付货物时,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下属各使用单位对货物数量及种类进行确认,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成交单位不得直 (略) 交付货物。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装备报废处置后须提供证明文件、现场操作图片等佐证资料。

六、售后服务

(一)成交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及投诉。

(二)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成交单位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单位负担。

(三)成交单位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的费用。

注:本章节所有条款均做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若负偏离,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单位名称

二○二三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略)


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报价函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为此:

1.符合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总价为__________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8,915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文件;

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本报价自报出之日起90日内有效。

8.遵守报价单价不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视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约定。

9.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10.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联系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针对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附件4: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

序号

装备名称

技术参数

品牌、生产者(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1

防刺服(轻)

1.执行标准:《GA 68-2019 警用防刺服》A类标准。

2.防护面积:防刺层的防护面积≥0.25㎡。

3.质量:≤2.39kg。

4.防刺层由≥1.2mm厚高强度、高韧性合金钢组成,并采用自动铆接方式连接。

5.防刺层合理结构确保了防刺层在45J动能下0°、左45°、右45°角的防刺性能。

6.产品质保期≥5年

7.承担报废处置205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刺服,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8.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56件

643.75

2

防弹衣(轻)

1.防护等级: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3 级防护标准(即防 1979 年式 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 1951 式7.62mm 铅芯弹射击);

2.防护面积:≥0.28㎡;

3.防弹层结构主要由芳纶与聚*烯无纬布构成,其中:弹击面开始依次为:9 层高性能聚*烯无纬布(四层纤维正交)+43 层高性能芳纶/聚*烯纤维复合无纬布(1 层芳纶纤维与 1 层聚*烯纤维正交)+5mm厚泡沫。

4.防弹衣通过一般、外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和环境适应性 8 项检测项目。

5.防弹衣外套选用 600D 加密牛津防水布,面料防油性能达到 6 级。6.产品质保期≥8年

7.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6件

1,357.5

3

防弹头盔(轻)

1.执行标准:《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2.结构:由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盔壳由芳纶机织布制成,结构由外罩、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头盔佩戴舒适、稳定,材料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具有防弹性能好,重量轻等特点。头盔外观有专用头盔套。盔壳外表面涂层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完整、缝合牢固;所有金属件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能调节。

3.颜色:盔壳外表面颜色为“99”式警服藏蓝色。

4.防护级别:公安二级,防弹性能:使用1954年式7.62mm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铅芯弹在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在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防弹头盔能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小于25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重量≤1.9kg 防护面积≧0.12㎡。

5.耐浸水性能:常温下防弹头盔在水中浸泡24h后,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6.环境适应性:在环境温度-25℃~+55℃条件下,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7.产品质保期≥5年

8.承担报废处置154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安全帽,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9.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3顶

1,112.5

5

防暴盾牌

1.执行标准:《GA 422-2019 警用防暴盾牌》

2.外观要求:防暴盾牌表面光滑,无可视的凹坑、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漆及起皮等缺陷。防暴盾牌的握持装置无毛刺、尖角等缺陷,便于握持、手感舒适。防暴盾牌上外露金属结构件经表面处理,无锈蚀现象。

3.观察窗:不透明防暴盾牌配置观察窗时,观察窗尺寸≥241mm(宽)× 115mm(高)

外形尺寸:≥900mm×500mm

投影宽度:≥490mm

防护面积:≥0.46㎡

4.质量:≤3.8kg

5.连接强度:握持装置的连接部件、握持装 置与盾体的连接部件能承受≥500 N的拉力。试验后,未出现脱落、松动、脱扣或断裂现象。

6.透光率:透明防暴盾牌的盾体透光率大于等于88.2%,观察窗未采取保护措施。

7.涂层附着力:具有涂层的防暴盾牌,其涂层附着力≥GB/T 9286-1998中3级的规定

8.阻燃性能:防暴盾牌的盾体外表面续燃时间≤10 s(两次试验的续燃时间分别为:1.28s、1.54s)

9.产品质保期≥5年

10.承担报废处置17套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暴盾牌,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11.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0块

387.5

7

防暴钢叉

1.颜色:银色;尺寸:抓捕器最小工作长度1270mm±20mm;抓捕器最大工作长度2036mm±20mm;手持握杆直径:35mm±0.2mm;

2.材质:管体为304不锈钢材料;手柄采用高强度塑料;

3.重量≥1.57kg±0.2kg;

4.采用圆形不锈钢制成,手感好,易控制,防暴不锈钢钢叉重量约1公斤,可伸缩,最短≤1米,最长≥2米,末端是半月弧形钢叉,没有锐利棱角。

5.样式如图,产品质保期≥2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6把

285

8

藤条棍

1.规格:长度:≤1.6m;直径≥30mm

2.材质:PC,两头橡胶

3.重量≥1.3kg

4.产品质保期≥2年

93根

57.5

9

防暴头盔

1.外观:由壳体、缓冲层、衬垫、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颌托、快速释放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组成,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衬垫吸汗、透气、舒适,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头盔额头部位有固定支架,能够连接头灯、摄像头、夜视仪等装备,头盔左右两侧安装的导轨组,外壳有粘贴搭扣;

2.质量(含附件)检验:≤1.65kg;头围范围:540~600㎜;

3.头盔的系带与壳体固定连接,快速释放扣的开启闭合应方便可靠,能有效调节系带松紧程度,系带能承受≥900N的拉伸负载,卸载后快速释放扣能正常使用,护颈宽度为120㎜;

4.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能承受49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J且壳体不会出现破裂;

5.产品质保期≥5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0顶

167.5

注:1.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所需全部费用的固定不变价格,包括人工、运输、装卸、调换货物、利润、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采购人无须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上表中“合价”=“数量”ד单价”;

3.上表中“单价”不得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上表中“总价”为各分项产品“合价”之和;“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上表中“品牌、生产者(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为必填项,少填或不填按无效响应处理。

6.上表中的报价包含防刺服(轻)205件、防暴盾牌17块、安全帽154顶的报废处置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附件5:

技术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供应商应答

偏离情况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技术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附件6:

商务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供应商应答

偏离情况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附件7:

承诺函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我公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司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联合体报价。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8: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9:其它相关材料(格式不限)

附件10:产品彩页(包含图片、品牌、型号、简介等)


第五章合同(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全防护防范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方《响应文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需求

**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方购买*方提供的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和报废处置服务。

1.采购安全防护防范装备包含:防刺服(轻)256件、防弹衣(轻)46件、防弹头盔(轻)63顶、防暴盾牌80块、防暴钢叉106把、藤条棍93根、防暴头盔30顶。

2.报废处置服务包含:报废处置防刺服(轻)205件、防暴盾牌17块、安全帽154顶。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产品明细表:

序号

装备名称

技术参数

品牌、生产者(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的最高限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1

防刺服(轻)

1.执行标准:《GA 68-2019 警用防刺服》A类标准。

2.防护面积:防刺层的防护面积≥0.25㎡。

3.质量:≤2.39kg。

4.防刺层由≥1.2mm厚高强度、高韧性合金钢组成,并采用自动铆接方式连接。

5.防刺层合理结构确保了防刺层在45J动能下0°、左45°、右45°角的防刺性能。

6.产品质保期≥5年

7.承担报废处置205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刺服,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8.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56件

643.75

2

防弹衣(轻)

1.防护等级: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3 级防护标准(即防 1979 年式 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 1951 式7.62mm 铅芯弹射击);

2.防护面积:≥0.28㎡;

3.防弹层结构主要由芳纶与聚*烯无纬布构成,其中:弹击面开始依次为:9 层高性能聚*烯无纬布(四层纤维正交)+43 层高性能芳纶/聚*烯纤维复合无纬布(1 层芳纶纤维与 1 层聚*烯纤维正交)+5mm厚泡沫。

4.防弹衣通过一般、外观、颜色、防弹层保护套材料性能、防护面积、防弹性能、耐浸水性能和环境适应性 8 项检测项目。

5.防弹衣外套选用 600D 加密牛津防水布,面料防油性能达到 6 级。6.产品质保期≥8年

7.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6件

1,357.5

3

防弹头盔(轻)

1.执行标准:《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

2.结构:由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盔壳由芳纶机织布制成,结构由外罩、盔壳、下颏带及盔顶悬挂系统组成。头盔佩戴舒适、稳定,材料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具有防弹性能好,重量轻等特点。头盔外观有专用头盔套。盔壳外表面涂层均匀平滑,无外来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悬挂缓冲系统组件完整、缝合牢固;所有金属件无锈蚀;紧急脱扣、调节扣等功能部件使用方便;下颏带和帽箍能调节。

3.颜色:盔壳外表面颜色为“99”式警服藏蓝色。

4.防护级别:公安二级,防弹性能:使用1954年式7.62mm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铅芯弹在5m距离对防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在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防弹头盔能阻断弹头,盔壳弹痕高度均小于25mm,且测试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重量≤1.9kg 防护面积≧0.12㎡。

5.耐浸水性能:常温下防弹头盔在水中浸泡24h后,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6.环境适应性:在环境温度-25℃~+55℃条件下,盔壳表面未出现裂缝、起泡、分层的现象;射击试验验后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

7.产品质保期≥5年

8.承担报废处置154顶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安全帽,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9.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3顶

1,112.5

5

防暴盾牌

1.执行标准:《GA 422-2019 警用防暴盾牌》

2.外观要求:防暴盾牌表面光滑,无可视的凹坑、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漆及起皮等缺陷。防暴盾牌的握持装置无毛刺、尖角等缺陷,便于握持、手感舒适。防暴盾牌上外露金属结构件经表面处理,无锈蚀现象。

3.观察窗:不透明防暴盾牌配置观察窗时,观察窗尺寸≥241mm(宽)× 115mm(高)

外形尺寸:≥900mm×500mm

投影宽度:≥490mm

防护面积:≥0.46㎡

4.质量:≤3.8kg

5.连接强度:握持装置的连接部件、握持装 置与盾体的连接部件能承受≥500 N的拉力。试验后,未出现脱落、松动、脱扣或断裂现象。

6.透光率:透明防暴盾牌的盾体透光率大于等于88.2%,观察窗未采取保护措施。

7.涂层附着力:具有涂层的防暴盾牌,其涂层附着力≥GB/T 9286-1998中3级的规定

8.阻燃性能:防暴盾牌的盾体外表面续燃时间≤10 s(两次试验的续燃时间分别为:1.28s、1.54s)

9.产品质保期≥5年

10.承担报废处置17套质保期过期或损坏的防暴盾牌,需去掉警用标志并物理粉碎破坏。

11.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0块

387.5

7

防暴钢叉

1.颜色:银色;尺寸:抓捕器最小工作长度1270mm±20mm;抓捕器最大工作长度2036mm±20mm;手持握杆直径:35mm±0.2mm;

2.材质:管体为304不锈钢材料;手柄采用高强度塑料;

3.重量≥1.57kg±0.2kg;

4.采用圆形不锈钢制成,手感好,易控制,防暴不锈钢钢叉重量约1公斤,可伸缩,最短≤1米,最长≥2米,末端是半月弧形钢叉,没有锐利棱角。

5.样式如图,产品质保期≥2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6把

285

8

藤条棍

1.规格:长度:≤1.6m;直径≥30mm

2.材质:PC,两头橡胶

3.重量≥1.3kg

4.产品质保期≥2年

93根

57.5

9

防暴头盔

1.外观:由壳体、缓冲层、衬垫、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颌托、快速释放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组成,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的材料制成,衬垫吸汗、透气、舒适,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头盔额头部位有固定支架,能够连接头灯、摄像头、夜视仪等装备,头盔左右两侧安装的导轨组,外壳有粘贴搭扣;

2.质量(含附件)检验:≤1.65kg;头围范围:540~600㎜;

3.头盔的系带与壳体固定连接,快速释放扣的开启闭合应方便可靠,能有效调节系带松紧程度,系带能承受≥900N的拉伸负载,卸载后快速释放扣能正常使用,护颈宽度为120㎜;

4.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能承受49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头模上的力不超过4900J且壳体不会出现破裂;

5.产品质保期≥5年

6.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0顶

167.5

二、付款方式:转账

1.全部货物经*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2.*方付款前,*方须按*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采购资金。因*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而导致付款不能或付款时间延长的,由*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

交货地点: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第四条 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

(一)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货物必须达到或优于国家、本行业现行货物类质保要求标准、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以及*方要求的标准。

(三)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货物生产日期不超过交货日期3个月。

二、验收方式

(一)*方须在确定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方确认,在*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型号、外观尺寸,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若未通过验收,所有费用及因延期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二)验收由*方或*方下属各使用单位组织,*方配合。

(三)*方交付货物时,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与*方或*方下属各使用单位对货物数量及种类进行确认,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方不得直 (略) 交付货物。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装备报废处置后须提供证明文件、现场操作图片等佐证资料。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方指派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及投诉,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二、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方负担。

三、*方须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的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方的权力及义务

(一)*方有权要求*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或*方要求,对*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有权拒收。

(二)*方有权就货物质量瑕疵向*方索赔。

(三)*方应在货物送到后,根据*方要求、国家标准和货物质量技术标准对其进行验收,如验收合格,应按约定方式付款。

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在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有权向*方主张本项目的货款。

(二)*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合格,对货物的质量瑕疵承担担保责任,并承担更换、退货等相关责任。

(三)*方应在*方要求时间内将*方所需货物送到*方指定地点,保证*方在货物的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所需运费及*方接收货物前货物毁损、灭失等全部风险由*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和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当*方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其中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并由责任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四、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方对此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五、除“不可抗力”的规定外,如果*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按时、保质履行服务,*方除采用其它补救措施外,还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根据损失程度要求*方支付赔偿金。

六、*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对应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15日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再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和终止

一、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二、本合同签订后,如果*方发现*方在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一经查实,*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单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社会敌视行为、正式罢工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三、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5个工作日以上时,双方应通知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及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向* (略) 起诉。

第十一条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方破产(具备申请破产的条件即可)或丧失清偿能力,*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方无需向*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方*份,*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产品彩页(包含图片、品牌、型号、简介等)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方(盖章):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029

账号:

电话:028-*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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