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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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宜春 (略) 受 (略) 袁 (略) 的委托,就其“ (略) 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略) 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2023-A01-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项目内容

基金存续

期限

基金管理费

招标控制价

预期门槛收益率

招标控制价

项目要求

1

(略) 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

对外投资出资额× 1.8%,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预期门槛收益率≥5%,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1.基金概况: (略) 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有限合伙)于2021年5月21日注册成立,2021年7月21日完成基金备案,母基金目前已完成股权投资项目1个, (略) 大 (略) ,投资规模2000万元。

2.基金规模:母基金总规模20亿元,首期计划出资3亿元,目前出资1亿元。

3.基金组织模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6年,退出期2年),根据基金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每次延长1年,以连续延长2次为限。

5.基金管理费和业绩绩效:

(1)基金管理费:每年按不超过对外投资出资额的1.8%收取(如果后续发起成立各类子基金时,子基金管理人和母基金管理人为同一家机构,则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额不进行重复收取管理费)。

(2)基金 (略) 场通行 (略) 的收益分配规则,即超过门槛收益率按照普通合伙人提取20%的超额收益提取业绩绩效。如果有限合伙人的业绩分配按照单利计算达到8%/年,则将超过8%/年部分收益的50%奖励给基金管理人。

6.招标控制价说明:

(1)管理费招标控制价:对外投资出资额×1.8%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预期门槛收益率招标控制价:预期门槛收益率≥5%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管理人变更说明:由于原母基金管理人自身原因,申请进行母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230404日起至20230420日17: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网站中添加“其他(投标人)”身份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 (略) 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的方式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银行转账方式:投标单位从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 (略)

开 户 银 行:中国 (略) 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向监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3,其中正本1,副本2,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2023年042409: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编制规范 (略)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三室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七、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袁 (略)

联系方式:袁斌辉 *

联系地址: (略) 袁州区卢洲北路587号(九江银行8楼)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 (略)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周佳*

联系地址: (略) 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电子邮箱:*@*q.com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一、监督主管部门: (略) 袁州区财政局

宜春 (略)

20230403

宜春 (略) 受 (略) 袁 (略) 的委托,就其“ (略) 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略) 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2023-A01-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项目内容

基金存续

期限

基金管理费

招标控制价

预期门槛收益率

招标控制价

项目要求

1

(略) 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更换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

对外投资出资额× 1.8%,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预期门槛收益率≥5%,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1.基金概况: (略) 袁州区重点产业引导母基金(有限合伙)于2021年5月21日注册成立,2021年7月21日完成基金备案,母基金目前已完成股权投资项目1个, (略) 大 (略) ,投资规模2000万元。

2.基金规模:母基金总规模20亿元,首期计划出资3亿元,目前出资1亿元。

3.基金组织模式:有限合伙制。

4.基金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6年,退出期2年),根据基金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每次延长1年,以连续延长2次为限。

5.基金管理费和业绩绩效:

(1)基金管理费:每年按不超过对外投资出资额的1.8%收取(如果后续发起成立各类子基金时,子基金管理人和母基金管理人为同一家机构,则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出资额不进行重复收取管理费)。

(2)基金 (略) 场通行 (略) 的收益分配规则,即超过门槛收益率按照普通合伙人提取20%的超额收益提取业绩绩效。如果有限合伙人的业绩分配按照单利计算达到8%/年,则将超过8%/年部分收益的50%奖励给基金管理人。

6.招标控制价说明:

(1)管理费招标控制价:对外投资出资额×1.8%高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预期门槛收益率招标控制价:预期门槛收益率≥5%低于该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管理人变更说明:由于原母基金管理人自身原因,申请进行母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投标人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230404日起至20230420日17: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网站中添加“其他(投标人)”身份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 (略) 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的方式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银行转账方式:投标单位从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 (略)

开 户 银 行:中国 (略) 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向监督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3,其中正本1,副本2,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2023年042409: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编制规范 (略)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三室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七、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袁 (略)

联系方式:袁斌辉 *

联系地址: (略) 袁州区卢洲北路587号(九江银行8楼)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 (略)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周佳*

联系地址: (略) 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电子邮箱:*@*q.com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一、监督主管部门: (略) 袁州区财政局

宜春 (略)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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