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田家坪水库绿化工程
巴东县田家坪水库绿化工程
【项目概况】
巴东县田家坪水库绿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登录,在“巴东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 4月 14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Y*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354
3、项目名称:巴东县田家坪水库绿化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元
6、最高限价:*.99元
7、建设规模:该项目拟沿水库边建设青石板町步游道,共计1845㎡,清除临时建筑渣土1200m3,清除杂草,整地8780㎡,种植土回填2004m3设置专砌挡土带:撒播三叶草6980㎡,高羊茅、多花木兰、黄花槐混播12193㎡,种植鸢尾3114㎡,种植银杏等乔木1061株,在水库沿线进行休息节点打造,设置水库竣工标识牌及标志景石1座,在水库周边沿线设置道路指示牌、安全标识牌、生态保护提示牌、垃圾收集桶及仿树桩制作组和桌凳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提供 (略) 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
(3)供应商近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
提供合同协议书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4月 4 日至 2023年 4月11 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登录,在“巴东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
3.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3.2未办理 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 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选择“供应商登*”,选择“湖北 CA”,在“巴东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下载”进行报名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 4月 14 日08点 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 4月 14 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参与开标解密和磋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4月 14 日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解密。(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本次磋商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3.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9999/badong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3.4政策依据:《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4.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巴东县水利局或湖北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棋盘石路5号安置点3楼。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磋商环节代理机构电话通知供应商进入腾讯会议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水利局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 (略)
地 址: 巴东县信陵镇西瀼坡社区棋盘石路5号安置区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
【项目概况】
巴东县田家坪水库绿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登录,在“巴东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 4月 14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Y*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354
3、项目名称:巴东县田家坪水库绿化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元
6、最高限价:*.99元
7、建设规模:该项目拟沿水库边建设青石板町步游道,共计1845㎡,清除临时建筑渣土1200m3,清除杂草,整地8780㎡,种植土回填2004m3设置专砌挡土带:撒播三叶草6980㎡,高羊茅、多花木兰、黄花槐混播12193㎡,种植鸢尾3114㎡,种植银杏等乔木1061株,在水库沿线进行休息节点打造,设置水库竣工标识牌及标志景石1座,在水库周边沿线设置道路指示牌、安全标识牌、生态保护提示牌、垃圾收集桶及仿树桩制作组和桌凳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提供 (略) 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
(3)供应商近三年(自2020年3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
提供合同协议书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4月 4 日至 2023年 4月11 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选择“供应商登录,在“巴东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
3.1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3.2未办理 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 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选择“供应商登*”,选择“湖北 CA”,在“巴东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下载”进行报名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 4月 14 日08点 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 4月 14 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参与开标解密和磋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4月 14 日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解密。(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本次磋商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额机构。
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3.3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点击右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然后通过双击地图区域进入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输入http://**:9999/badong进入巴东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到我县商业银行进行线下办理。
3.4政策依据:《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 (略)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4.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巴东县水利局或湖北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棋盘石路5号安置点3楼。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磋商环节代理机构电话通知供应商进入腾讯会议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水利局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 (略)
地 址: 巴东县信陵镇西瀼坡社区棋盘石路5号安置区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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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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