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杨家圪坮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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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杨家圪坮镇人民政府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延川县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05室(财政办公大楼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3-00008

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5,1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原煤1(项)详见采购文件390,000.00365,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最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一年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主体无失信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延川县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05室(财政办公大楼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延川县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财政办公大楼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延川县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财政办公大楼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要求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公告第二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套(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应商代表在报名和开标时出示身份证原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杨家圪坮镇人民政府

地址:杨家圪坮村

联系方式: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4月04日


项目概况

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延川县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05室(财政办公大楼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3-00008

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5,1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原煤1(项)详见采购文件390,000.00365,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最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一年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主体无失信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延川县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05室(财政办公大楼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延川县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财政办公大楼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延川县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财政办公大楼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本项目要求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公告第二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套(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提示: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应商代表在报名和开标时出示身份证原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杨家圪坮镇人民政府

地址:杨家圪坮村

联系方式: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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