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公 开 招 标 公 告(招 标 编 号 : ZJFZB-YN-003)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本 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已 由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 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国有 资 金 65 万 元 , 招 标 人 为 驻 滇 某 部 队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公 开 招 标 。
规 模 : 夏 季 早 上 7: 00 之 前 必 须 送 到 , 冬 季 早 上 7:30 之 前 必 须 送 到 , 另 有 特 殊 保 障 任务 供 应 商 必 须 及 时 配 合 随 时 送 货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 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01)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001 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1 满 足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政 府 采 购 法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2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需 满 足 的 资 格 要 求 :3 本 项 目 的 特 定 资 格 要 求 :
3.1 投 标 人 须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须 具 备 能 够 完 成 并 如 期 交 付本 项 目 的 能 力 3.2 国 有 企 业事 业 单 位军 队 单 位非 外 资 独 资 企 业 或 外 资 控 股 企 业 (无 外 资 港 澳 台 背 景(营 业 执 照 类 型 为 非 外 商 独 资外 商 投 资中 外 合 资 ))3.3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重 大 税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n)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名 单(以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为 准 )3.4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合 同 项下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否 则 均 按 无 效 处 理
3.5 投 标 人 具 有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3.6 投 标 人 须 提 供食 品 安 全 承 诺 书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
获 取 时 间 : 从 2023 年 04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到 2023 年 04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获 取 方 式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携 带 以 下 资 料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司 鲜 章 : (1)营 业 执 照 副 本(2)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原 件 ) (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原 件 (非 法定 代 表 人 参 加 需 提 供 )(4)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 至 中 竞 发 工 程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 )报名 并 购 买 招 标 文 件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递 交 方 式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 纸 质 文 件
递 交 开 标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开 标 地 点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公 开 招 标 公 告一项 目 基 本 情 况1 项 目 编 号 : ZJFZB-YN-0032 项 目 名 称 : 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3 全 年 配 送 金 额 : 约 65 万 元 (预 估 )4 采 购 需 求 : 详 见 第 六 章 采 购 需 求5 合 同 履 行 期 限 : 服 务 期 限 1 年 , 合 同 期 限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至 次 年 对 应 之 日 止 。6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否二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1 满 足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2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需 满 足 的 资 格 要 求 :3 本 项 目 的 特 定 资 格 要 求 :3.1 投 标 人 须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须 具 备 能 够 完 成 并 如 期 交 付
本 项 目 的 能 力 3.2 国 有 企 业事 业 单 位军 队 单 位非 外 资 独 资 企 业 或 外 资 控 股 企 业 (无 外 资 港 澳 台 背 景(营 业 执 照 类 型 为 非 外 商 独 资外 商 投 资中 外 合 资 ))
3.3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重 大 税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n)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名 单(以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为 准 )3.4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合 同 项下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否 则 均 按 无 效 处 理 3.5 投 标 人 具 有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3.6 投 标 人 须 提 供食 品 安 全 承 诺 书三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1 获 取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04 日 至 2023 年 04 月 11 日 (提 供 期 限 自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不
得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 每 天 上 午 09:00 时 至 12:00 时 , 下 午 13:30 时 至 17:00 时 (北 京 时 间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2 获 取 方 式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携 带 以 下 资 料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司 鲜 章 : (1)营业 执 照 副 本(2)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原 件 ) (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原 件 (非 法 定代 表 人 参 加 需 提 供 )(4)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 至 中 竞 发 工 程 咨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 )报 名并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3 文 件 售 价 : 600 元 人 民 币 , 售 后 不 退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 递 交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上 午 08:30 分 至 上 午 09:00 分2 递 交 地 点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五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1 开 标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上 午 09:00 分2 开 标 地 点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六发 布 媒 介本 项 目 相 关 信 息 在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 上发 布七联 系 方 式
1 采 购 人 信 息 :采 购 人 : 云 南 省 军 区 昆 明 第 五 离 职 干 部 休 养 所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联 系 电 话 :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信 息 :名 称 : 中 竞 发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联 系 电 话 :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招 标 人 : 驻 滇 某 部 队
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联 系 人 : 罗 干 事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竞 发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联 系 人 : 孙 工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公 开 招 标 公 告(招 标 编 号 : ZJFZB-YN-003)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本 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已 由 项 目 审 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 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国有 资 金 65 万 元 , 招 标 人 为 驻 滇 某 部 队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公 开 招 标 。
规 模 : 夏 季 早 上 7: 00 之 前 必 须 送 到 , 冬 季 早 上 7:30 之 前 必 须 送 到 , 另 有 特 殊 保 障 任务 供 应 商 必 须 及 时 配 合 随 时 送 货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 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01)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001 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1 满 足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政 府 采 购 法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2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需 满 足 的 资 格 要 求 :3 本 项 目 的 特 定 资 格 要 求 :
3.1 投 标 人 须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须 具 备 能 够 完 成 并 如 期 交 付本 项 目 的 能 力 3.2 国 有 企 业事 业 单 位军 队 单 位非 外 资 独 资 企 业 或 外 资 控 股 企 业 (无 外 资 港 澳 台 背 景(营 业 执 照 类 型 为 非 外 商 独 资外 商 投 资中 外 合 资 ))3.3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重 大 税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n)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名 单(以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为 准 )3.4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合 同 项下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否 则 均 按 无 效 处 理
3.5 投 标 人 具 有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3.6 投 标 人 须 提 供食 品 安 全 承 诺 书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
获 取 时 间 : 从 2023 年 04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到 2023 年 04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获 取 方 式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携 带 以 下 资 料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司 鲜 章 : (1)营 业 执 照 副 本(2)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原 件 ) (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原 件 (非 法定 代 表 人 参 加 需 提 供 )(4)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 至 中 竞 发 工 程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 )报名 并 购 买 招 标 文 件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递 交 方 式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 纸 质 文 件
递 交 开 标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开 标 地 点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公 开 招 标 公 告一项 目 基 本 情 况1 项 目 编 号 : ZJFZB-YN-0032 项 目 名 称 : 驻 滇 某 部 队 食 堂 配 送 商 家 招 标
3 全 年 配 送 金 额 : 约 65 万 元 (预 估 )4 采 购 需 求 : 详 见 第 六 章 采 购 需 求5 合 同 履 行 期 限 : 服 务 期 限 1 年 , 合 同 期 限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至 次 年 对 应 之 日 止 。6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否二申 请 人 资 格 要 求1 满 足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第 二 十 一 条 规 定 2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需 满 足 的 资 格 要 求 :3 本 项 目 的 特 定 资 格 要 求 :3.1 投 标 人 须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须 具 备 能 够 完 成 并 如 期 交 付
本 项 目 的 能 力 3.2 国 有 企 业事 业 单 位军 队 单 位非 外 资 独 资 企 业 或 外 资 控 股 企 业 (无 外 资 港 澳 台 背 景(营 业 执 照 类 型 为 非 外 商 独 资外 商 投 资中 外 合 资 ))
3.3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重 大 税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cn)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名 单(以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为 准 )3.4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合 同 项下 的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否 则 均 按 无 效 处 理 3.5 投 标 人 具 有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有 效 期 内 )3.6 投 标 人 须 提 供食 品 安 全 承 诺 书三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1 获 取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04 日 至 2023 年 04 月 11 日 (提 供 期 限 自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不
得 少 于 5 个 工 作 日 ), 每 天 上 午 09:00 时 至 12:00 时 , 下 午 13:30 时 至 17:00 时 (北 京 时 间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2 获 取 方 式 :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携 带 以 下 资 料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司 鲜 章 : (1)营业 执 照 副 本(2)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原 件 ) (3)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原 件 (非 法 定代 表 人 参 加 需 提 供 )(4)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 至 中 竞 发 工 程 咨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 )报 名并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3 文 件 售 价 : 600 元 人 民 币 , 售 后 不 退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 递 交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上 午 08:30 分 至 上 午 09:00 分2 递 交 地 点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五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1 开 标 时 间 : 2023 年 04 月 25 日 上 午 09:00 分2 开 标 地 点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六发 布 媒 介本 项 目 相 关 信 息 在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 上发 布七联 系 方 式
1 采 购 人 信 息 :采 购 人 : 云 南 省 军 区 昆 明 第 五 离 职 干 部 休 养 所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联 系 电 话 :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信 息 :名 称 : 中 竞 发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联 系 电 话 :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招 标 人 : 驻 滇 某 部 队
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联 系 人 : 罗 干 事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竞 发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盘 龙 区 北 京 路 947 号 SOHO 俊 园 11 栋 1 单 元 1105 室联 系 人 : 孙 工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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