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04日10: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26日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 ||
预算金额 | ¥16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欧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清城区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21层15、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 | ||
附件: | |||
附件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文件(*).zip | ||
附件2 | 代理协议.pdf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3-00149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地埋式水平式垃圾压缩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总质量4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垃圾箱体) | 8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三轮手推斗车(塑料垃圾车、塑料手推垃圾桶) | 10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3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所属期为2023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4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开标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投标人按“远程电子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报名人和投标人为同一人。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
联系方式:0763-*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清城区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21层15、17号
联系方式:0763-*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63-*
(略) (略)
2023年04月0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04日10: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26日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 ||
预算金额 | ¥16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欧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 | ||
采购单位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清城区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21层15、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 | ||
附件: | |||
附件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文件(*).zip | ||
附件2 | 代理协议.pdf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3-00149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地埋式水平式垃圾压缩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2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总质量4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垃圾箱体) | 8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1-3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三轮手推斗车(塑料垃圾车、塑料手推垃圾桶) | 10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3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所属期为2023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镇级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4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开标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投标人按“远程电子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报名人和投标人为同一人。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
联系方式:0763-*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清城区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21层15、17号
联系方式:0763-*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63-*
(略) (略)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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