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朱堡站区给水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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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朱堡站区给水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前朱堡站区给水改造工程择优

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ZEGG-SG-2301)

1.立项依据

前朱堡站区给水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 (略) 计划统计部关于呼和东站 (略) 政管网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技装函〔2021〕12号)、《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第一次调整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2〕33号)和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2023年3月29日发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呼 (略) ,建设资金来自呼 (略) 技术改造计划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前朱堡站区给水改造工程,因现水源井中水质不达标,新增了净水设备一套,其排水量为3m3/h,为确保净水设备的正常使用,增设室外排水设施。

建设地点:前朱堡站区。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污水池1座,室外压力排水管168米,开挖土方421立方米,回填土方406立方米,污水检查井1座,污水潜水泵2台,液位自动控制装置1套等。

2.3 工程概(预)算:13.1483万元。总承包费:12.4688万元。

2.4 工期:2个月。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4月4日17:00时前向呼 (略) 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63.com)。未递交或逾期递交申请文件的均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7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8 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 (略)

地 址: (略) 回民区文化宫街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崔瑞军

电 话:*

呼 (略)

2023年4月3日

, (略) ,回民区,呼和浩特

前朱堡站区给水改造工程择优

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ZEGG-SG-2301)

1.立项依据

前朱堡站区给水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 (略) 计划统计部关于呼和东站 (略) 政管网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技装函〔2021〕12号)、《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下达2022年技术改造第一次调整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2〕33号)和集团公司计划统计部2023年3月29日发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呼 (略) ,建设资金来自呼 (略) 技术改造计划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前朱堡站区给水改造工程,因现水源井中水质不达标,新增了净水设备一套,其排水量为3m3/h,为确保净水设备的正常使用,增设室外排水设施。

建设地点:前朱堡站区。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污水池1座,室外压力排水管168米,开挖土方421立方米,回填土方406立方米,污水检查井1座,污水潜水泵2台,液位自动控制装置1套等。

2.3 工程概(预)算:13.1483万元。总承包费:12.4688万元。

2.4 工期:2个月。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 (略) 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4月4日17:00时前向呼 (略) 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63.com)。未递交或逾期递交申请文件的均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7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8 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 (略)

地 址: (略) 回民区文化宫街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崔瑞军

电 话:*

呼 (略)

2023年4月3日

, (略) ,回民区,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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