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云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征集
财务云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征集
为满足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财务云共享中心)的课程建设需要,拟采购财务云共享中心平台,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建设方案,欢 (略) 积极支持本项目建设。
一、项目征集概况
1、项目建设名称:财务云共享中心建设
2、项目建设预算:145万
3、项目建设地点: 湄洲湾 (略) 工商管理系
4、项目建设内容、功能要求(详细):
所提供的基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平台需包含:
(1)财务共享票据中心:
1.1每家企业业务资料在次月10号左右更新,企业票据每个月增加1800-2200张左右
1.2票据类型包括差旅报销单、借款申请单、费用报销单、入库单、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银行回单、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的士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1.3政策解读功能,在学台中,用户可以直接打开观看,了解最新财税政策
(2)财务共享核算中心
2.1全流程的实操处理不同行业的业务资料,从期初建账、纸质票据整理扫描、业务核算、财务风控审核、计算税表、到打印装订凭证。学生做完之后匹配会计做账结果,及时知道问题所在,使得学生在校园就可以体验企业财税核算全流程。
2.2具备智能财务处理能力,学生通过对业务票据选择业务类型、业务特征、结算方式等相关业务要素经审核后可自动生成记账凭证、报表。
2.3具备个税计算练台
(4)财务云共享中心业财分析平台
(5)财务云共享中心战略财务平台
(6)财务共享中心教学服务
(7)提供6个月年财务决策云平台使用
7.2要求系统能具有财务共享和非财务共享两种实台在非财务共享模式下,系统分岗扮演:会计、出纳、运营、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税收稽查6个角色
二、方案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欠款、违约等行为。
3、有提供相关货物的经验和案例。
4、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资质。
5、投标人有承担科技部创新项目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时间与地点安排
1、 公告时间:2023年4月5日—2023年4月9日时止(北京时间,以下同)
2、 递交方案时间:2023年4月9日时前
3、 方案盖章后发送邮箱:*@*26.com
4、 联系人:陈丽琴电话:*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因提交建设方案及报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设计单位和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我校将组织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专家等多方对所征集到的各方案进行论证,最终选择的建设方案由我校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讨论决定。
3、 凡提交建设方案及报价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公告之所有规定。
为满足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财务云共享中心)的课程建设需要,拟采购财务云共享中心平台,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建设方案,欢 (略) 积极支持本项目建设。
一、项目征集概况
1、项目建设名称:财务云共享中心建设
2、项目建设预算:145万
3、项目建设地点: 湄洲湾 (略) 工商管理系
4、项目建设内容、功能要求(详细):
所提供的基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平台需包含:
(1)财务共享票据中心:
1.1每家企业业务资料在次月10号左右更新,企业票据每个月增加1800-2200张左右
1.2票据类型包括差旅报销单、借款申请单、费用报销单、入库单、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银行回单、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的士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1.3政策解读功能,在学台中,用户可以直接打开观看,了解最新财税政策
(2)财务共享核算中心
2.1全流程的实操处理不同行业的业务资料,从期初建账、纸质票据整理扫描、业务核算、财务风控审核、计算税表、到打印装订凭证。学生做完之后匹配会计做账结果,及时知道问题所在,使得学生在校园就可以体验企业财税核算全流程。
2.2具备智能财务处理能力,学生通过对业务票据选择业务类型、业务特征、结算方式等相关业务要素经审核后可自动生成记账凭证、报表。
2.3具备个税计算练台
(4)财务云共享中心业财分析平台
(5)财务云共享中心战略财务平台
(6)财务共享中心教学服务
(7)提供6个月年财务决策云平台使用
7.2要求系统能具有财务共享和非财务共享两种实台在非财务共享模式下,系统分岗扮演:会计、出纳、运营、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税收稽查6个角色
二、方案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欠款、违约等行为。
3、有提供相关货物的经验和案例。
4、有相关专业领域的资质。
5、投标人有承担科技部创新项目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时间与地点安排
1、 公告时间:2023年4月5日—2023年4月9日时止(北京时间,以下同)
2、 递交方案时间:2023年4月9日时前
3、 方案盖章后发送邮箱:*@*26.com
4、 联系人:陈丽琴电话:*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因提交建设方案及报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设计单位和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我校将组织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专家等多方对所征集到的各方案进行论证,最终选择的建设方案由我校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讨论决定。
3、 凡提交建设方案及报价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公告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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