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司建设安宁市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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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司建设安宁市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填埋场、预处理车间、综合楼。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家居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2′17.06″-102°22′34.62″,北纬24°57′36.49″-24°57′50.10″(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面积2.6581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144立方米,主要树种为石楠、云南松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家居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中涉及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有三家居民小组游建萍、赵平良。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家居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与三家居民小组游建萍、赵平良签订了林地使用权、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日至**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


(略)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公 (略) 固废资源化与综合处置中心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填埋场、预处理车间、综合楼。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家居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地理坐标及用地面积:东经102°22′17.06″-102°22′34.62″,北纬24°57′36.49″-24°57′50.10″(具体用地范围详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面积2.6581公顷。

六、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林地林木蓄积144立方米,主要树种为石楠、云南松等。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家居民小组集体所有;其中涉及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为个人的有三家居民小组游建萍、赵平良。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补偿费由清大国华再生资源(昆明)有限 (略) 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家居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与三家居民小组游建萍、赵平良签订了林地使用权、林木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日至**日,若对该项目征(占)用范围的面积、权属及其他有异议者,请在本公示五个工作日内, (略) 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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