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营建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西安营建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3月14日, (略) (略) 以(2022)陕01破申111号之五民事裁定,受理 (略) 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3月24日以(2023)陕01破40号之一决定,指定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联合担 (略) 破产重整管理人。
为增加 (略) 的偿债能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略) 于2011年10月1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廖家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4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略) ,通过对西北航空港工程总队资产的全部接收和改造,置换获得位于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红庙坡南侧、地号QJ12-(3)-13-2、 (略) 曲江(大)国用(2012出)第013号、面积16179.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开发了“米拉国际”项目,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72996.55m2,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多种因素影响,自2015年开始, (略) 出现资金链断裂,在建工程*续停工,目前,已施工建筑面积约18460m2。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筑相关企业优先)。
3. (略) 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 (略) 符合上述条件。
4.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不适于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情况。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
(一)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如需查阅债务人的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采取其他尽调措施的,在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时,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书面申请,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50万元尽调保证金。无论报名机构是否中标,尽调保证金在招募工作结束后都将无息退还。
(二)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主要对偿债资金来源、资金注入计划、偿债周期及后续经营方案(经营班子组建、施工方案、销售方案等)进行描述。并附以下材料:
1.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 (略) 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报名联系人
邓明辉*;胡剑桥 *。
(四)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2、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投标人在考虑是否投标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并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2023年3月14日, (略) (略) 以(2022)陕01破申111号之五民事裁定,受理 (略) 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3月24日以(2023)陕01破40号之一决定,指定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联合担 (略) 破产重整管理人。
为增加 (略) 的偿债能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略) 于2011年10月1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曲江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廖家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4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略) ,通过对西北航空港工程总队资产的全部接收和改造,置换获得位于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红庙坡南侧、地号QJ12-(3)-13-2、 (略) 曲江(大)国用(2012出)第013号、面积16179.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开发了“米拉国际”项目,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72996.55m2,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多种因素影响,自2015年开始, (略) 出现资金链断裂,在建工程*续停工,目前,已施工建筑面积约18460m2。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筑相关企业优先)。
3. (略) 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 (略) 符合上述条件。
4.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不适于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情况。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
(一)缴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如需查阅债务人的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采取其他尽调措施的,在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时,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调书面申请,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50万元尽调保证金。无论报名机构是否中标,尽调保证金在招募工作结束后都将无息退还。
(二)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主要对偿债资金来源、资金注入计划、偿债周期及后续经营方案(经营班子组建、施工方案、销售方案等)进行描述。并附以下材料:
1.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 (略) 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报名联系人
邓明辉*;胡剑桥 *。
(四)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2、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投标人在考虑是否投标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等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并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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