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基地二期总装场地硬化(Ⅱ)工程-招标公告(20230404)
涪陵基地二期总装场地硬化(Ⅱ)工程-招标公告(20230404)
一、招标条件
涪陵基地二期总装场地硬化(Ⅱ)工程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华晨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2.1建设地点: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2.2项目规模:垫层(厚100mm)约1400m2,混凝土硬化(厚100mm)约4600m2,具体详见招标图。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最高限价47万元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回填、混凝土垫层、C25混凝土地面硬化(厚100mm)以及固化剂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招标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等。
三、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及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大*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注与我司合作过,且资质在我司已备案的施工企业,可不提供。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略) 外施工企业投标: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 (略) 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不能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并已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在建项目共计不少于*个。(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类别特征,则须另外提供反映该业绩特征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业绩无效)。
3、财务要求:
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目前账户余额不少于50万元。(注: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投标单位纳税信用评级或提供本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每月纳税申报表。)
4、信誉要求:
(1)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近3年内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近3年内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近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5)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http://**)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递交投标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5、现场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8月至 2023年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保证明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上岗证或执业证复印件、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8月至 2023 年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保证明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
(1)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2)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近*年内, (略) 合作类似工程(含在建或竣工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施工企业,资质免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云米,联系电话:*;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5日起到2023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到招标单位现场购买;
(2)投标单位转账到招标单位固定账户:户名:重庆 (略)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九龙坡支行;账号:5434 2000 0181 9100 0663 21,然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转账凭证记录》到招标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中,同时注明投标单位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截止和开评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工程部(投标单位代表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向递交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
5.3、投标和开标地点: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工程部(联系人:张云米,联系电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晨 (略)
地址: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联系人:张云米
联系电话/微信:*
一、招标条件
涪陵基地二期总装场地硬化(Ⅱ)工程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华晨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2.1建设地点: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2.2项目规模:垫层(厚100mm)约1400m2,混凝土硬化(厚100mm)约4600m2,具体详见招标图。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最高限价47万元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回填、混凝土垫层、C25混凝土地面硬化(厚100mm)以及固化剂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招标图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等。
三、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及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
(1)投标人为中国大*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注与我司合作过,且资质在我司已备案的施工企业,可不提供。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略) 外施工企业投标: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 (略) 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不能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并已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在建项目共计不少于*个。(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类别特征,则须另外提供反映该业绩特征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业绩无效)。
3、财务要求:
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目前账户余额不少于50万元。(注: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投标单位纳税信用评级或提供本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每月纳税申报表。)
4、信誉要求:
(1)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近3年内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近3年内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近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5)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http://**)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递交投标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鲜章)
5、现场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8月至 2023年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保证明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少于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的上岗证或执业证复印件、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8月至 2023 年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社保证明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
(1)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2)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近*年内, (略) 合作类似工程(含在建或竣工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施工企业,资质免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云米,联系电话:*;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5日起到2023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到招标单位现场购买;
(2)投标单位转账到招标单位固定账户:户名:重庆 (略)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九龙坡支行;账号:5434 2000 0181 9100 0663 21,然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转账凭证记录》到招标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中,同时注明投标单位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截止和开评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工程部(投标单位代表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向递交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
5.3、投标和开标地点: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工程部(联系人:张云米,联系电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晨 (略)
地址: (略) 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
联系人:张云米
联系电话/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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