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中心】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楼外墙维修项目
【咸丰县中心】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楼外墙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咸丰 (略) 侦查技术楼外墙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3949 分包编号:ESXF-*ZC-002-1 项目名称:咸丰 (略) 侦查技术楼外墙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4.*万元 最高限价:16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包含建筑幕墙资质)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1、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按鄂建办【2017】15 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师)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 2023年04月16日止 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丰 (略) 地址:咸丰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3楼 联系方式:0718-*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咸丰 (略) 侦查技术楼外墙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3949 分包编号:ESXF-*ZC-002-1 项目名称:咸丰 (略) 侦查技术楼外墙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4.*万元 最高限价:16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包含建筑幕墙资质)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1、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按鄂建办【2017】15 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师)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 2023年04月16日止 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丰 (略) 地址:咸丰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3楼 联系方式: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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