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采云]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2023-01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正面外墙面积606.84㎡、线条114.75㎡、顶部31㎡、圆柱体77.62㎡,东侧外墙面积227.2㎡、西侧外墙面积163.3㎡、背面外墙面积571.3㎡。四面墙使用一体板材质,圆柱体、柱脚、柱顶使用大理石材质等屋顶进行防水修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计划工期:60日(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2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3)区外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成交后应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服务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服务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服务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服务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服务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等交互环节。服务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服务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服务商撤销其投标文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地 址:新疆伊犁昭苏县七十七团明珠街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凌霄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A座5层514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2023-01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正面外墙面积606.84㎡、线条114.75㎡、顶部31㎡、圆柱体77.62㎡,东侧外墙面积227.2㎡、西侧外墙面积163.3㎡、背面外墙面积571.3㎡。四面墙使用一体板材质,圆柱体、柱脚、柱顶使用大理石材质等屋顶进行防水修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计划工期:60日(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2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3)区外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成交后应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服务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服务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服务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服务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服务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等交互环节。服务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服务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服务商撤销其投标文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地 址:新疆伊犁昭苏县七十七团明珠街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凌霄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A座5层514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2023-01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正面外墙面积606.84㎡、线条114.75㎡、顶部31㎡、圆柱体77.62㎡,东侧外墙面积227.2㎡、西侧外墙面积163.3㎡、背面外墙面积571.3㎡。四面墙使用一体板材质,圆柱体、柱脚、柱顶使用大理石材质等屋顶进行防水修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计划工期:60日(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2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3)区外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成交后应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服务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服务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服务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服务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服务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等交互环节。服务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服务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服务商撤销其投标文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地 址:新疆伊犁昭苏县七十七团明珠街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凌霄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A座5层514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2023-01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综合审判楼外墙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正面外墙面积606.84㎡、线条114.75㎡、顶部31㎡、圆柱体77.62㎡,东侧外墙面积227.2㎡、西侧外墙面积163.3㎡、背面外墙面积571.3㎡。四面墙使用一体板材质,圆柱体、柱脚、柱顶使用大理石材质等屋顶进行防水修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计划工期:60日(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28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3)区外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成交后应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出售文件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服务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服务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服务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服务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服务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等交互环节。服务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服务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服务商撤销其投标文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 (略)
地 址:新疆伊犁昭苏县七十七团明珠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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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A座5层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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