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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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 (略) 长 (略) 容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6日17: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9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预算金额¥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长 (略) 容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芙蓉江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子豪/韩贞*/*

项目概况

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

项目名称: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在已安装除臭设备的公共环卫设施内定期更换除臭药剂及除臭设备的保养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请于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 (略) 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注:①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 (略) 容管理局     

地址: (略) 芙蓉江路36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联系方式:陈子豪/韩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 (略) 长 (略) 容管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6日17: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9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预算金额¥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长 (略) 容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芙蓉江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子豪/韩贞*/*

项目概况

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

项目名称: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环卫公共设施除臭服务项目,在已安装除臭设备的公共环卫设施内定期更换除臭药剂及除臭设备的保养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请于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 (略) 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注:①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 (略) 容管理局     

地址: (略) 芙蓉江路36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联系方式:陈子豪/韩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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