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合肥市包河区张生圩水质提升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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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合肥市包河区张生圩水质提升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包河区张生圩水质提升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


合肥包河 (略) (略) (略) (略) 的委托,现对" (略) 包河区张生圩水质提升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BTBWN00591

2.项目名称: (略) 包河区张生圩水质提升项目

3.项目地点: (略) 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包河经开区东北片区,本次进行水质环境提升及维护的段落为南淝河路至巢湖南路段,长约2.7千米,水体面积约29700平米。水质环境整治范围起于繁华大道与南淝河路交汇处,止于繁华大道与巢湖南路交汇处,沿繁华大道南侧自西向东流,汇入南淝河,河道长约2.7千米,渠道水体面积约29700平米。拟对治理段的上游采用“围隔+漂浮湿地+曝气+底栖动物”为主的措施,对排口初雨进行预处理;治理段下游措施采取覆土改善生境,结合“底泥活化改善+曝气增氧+沉水植物群落构建+生态驳岸带+水生动物+浮游动物/微生物”等措施,构建水生态系统,并负责质保期内的维护、管理、排口排查,实现水质提升、水景观改善的目标,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397.6 万元

8.项目类别:设计施工一体化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3.项目经理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2中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2中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投标人资格5要求。5.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投标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08日00:00至2023年04月18日09: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潜在投标人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磋商文件费用。(3)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磋商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4)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1号谈判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8日 09:30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 (略) 内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传真: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询标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询标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合肥包河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略) 包河区张生圩水质提升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


合肥包河 (略) (略) (略) (略) 的委托,现对" (略) 包河区张生圩水质提升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3BTBWN00591

2.项目名称: (略) 包河区张生圩水质提升项目

3.项目地点: (略) 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包河经开区东北片区,本次进行水质环境提升及维护的段落为南淝河路至巢湖南路段,长约2.7千米,水体面积约29700平米。水质环境整治范围起于繁华大道与南淝河路交汇处,止于繁华大道与巢湖南路交汇处,沿繁华大道南侧自西向东流,汇入南淝河,河道长约2.7千米,渠道水体面积约29700平米。拟对治理段的上游采用“围隔+漂浮湿地+曝气+底栖动物”为主的措施,对排口初雨进行预处理;治理段下游措施采取覆土改善生境,结合“底泥活化改善+曝气增氧+沉水植物群落构建+生态驳岸带+水生动物+浮游动物/微生物”等措施,构建水生态系统,并负责质保期内的维护、管理、排口排查,实现水质提升、水景观改善的目标,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397.6 万元

8.项目类别:设计施工一体化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3.项目经理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2中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2中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投标人资格5要求。5.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投标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08日00:00至2023年04月18日09: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潜在投标人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磋商文件费用。(3)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磋商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4)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1号谈判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8日 09:30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 (略) 内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传真: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询标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询标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合肥包河 (略)

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滨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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