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废钢、废旧电缆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废钢、废旧电缆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废钢、废旧电缆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Y2023-00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废钢及废旧电缆回收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要求:本工程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圆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电汇、转账形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达指定账户,现金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建行南太湖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7237

七、认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自带U盘,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浙江 (略) ( (略) 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

九、招标文件售价:不予收费。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 (略) 开标室( (略) 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9:30时在浙江 (略) 开标室开标( (略) 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

十三、业务咨询:

浙江 (略) 联系人:小费

电话:0572-*传真:0572-*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

浙江 (略)

2023年4月


*-14168-52-通知公告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废钢、废旧电缆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JY2023-00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废钢及废旧电缆回收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要求:本工程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圆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电汇、转账形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达指定账户,现金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建行南太湖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7237

七、认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自带U盘,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浙江 (略) ( (略) 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

九、招标文件售价:不予收费。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 (略) 开标室( (略) 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9:30时在浙江 (略) 开标室开标( (略) 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本次招标相关信息网址详见如下: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

十三、业务咨询:

浙江 (略) 联系人:小费

电话:0572-*传真:0572-*

(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

浙江 (略)

2023年4月


*-14168-52-通知公告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