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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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07


????江苏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略) 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42万/年

四、最高限价:参照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最高单价限价的取费标准,在此取费标准基础上,设置0%≤下浮率<100%的范围作为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区间。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报价,其他报价作废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前二个月为试用期。

六、项目需求: (略) (略) 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线路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涉及开发区、崇川区、通州区)。

八、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九、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十、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等资料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

3、递交地址: (略) 外环东路 (略) (略) 主楼二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和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十二、发布信息媒价

1、本次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磋商响应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采购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止(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按照本公告附件中“申请函”形式回函(加盖公章)*@*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单工,*)邮件发送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回函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十三、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磋商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四、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3-*

2、代理机构:江苏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 (略) 9号楼601室;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2023年4月07日

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07


????江苏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 (略) (略)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略) 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42万/年

四、最高限价:参照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最高单价限价的取费标准,在此取费标准基础上,设置0%≤下浮率<100%的范围作为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区间。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报价,其他报价作废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前二个月为试用期。

六、项目需求: (略) (略) 公交车厢、站点标牌标识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线路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涉及开发区、崇川区、通州区)。

八、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九、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十、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等资料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

3、递交地址: (略) 外环东路 (略) (略) 主楼二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和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十二、发布信息媒价

1、本次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磋商响应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采购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止(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按照本公告附件中“申请函”形式回函(加盖公章)*@*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单工,*)邮件发送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回函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十三、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磋商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四、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3-*

2、代理机构:江苏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 (略) 9号楼601室;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2023年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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