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花木有限责任公司花卉绿植租摆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州市花木有限责任公司花卉绿植租摆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花卉绿植租摆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09: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玉、邱振华、黄艳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22-7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吴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玉、邱振华、黄艳芳* |
项目概况
(略) (略) 花卉绿植租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C2023-009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花卉绿植租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 * | 4000 | |||||||||
2 |
| * | 4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5层
方式:潜在供应商前来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购买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时必须提供供应商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格式详见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22-7
联系方式:小吴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联系方式:张玉、邱振华、黄艳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邱振华、黄艳芳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花卉绿植租摆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09: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玉、邱振华、黄艳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22-7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吴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玉、邱振华、黄艳芳* |
项目概况
(略) (略) 花卉绿植租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C2023-009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花卉绿植租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 * | 4000 | |||||||||
2 |
| * | 4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5层
方式:潜在供应商前来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购买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时必须提供供应商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资格承诺函》 |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米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格式详见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22-7
联系方式:小吴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 2号珠宝城 1#楼B区第五层南侧
联系方式:张玉、邱振华、黄艳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邱振华、黄艳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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