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粟峪尾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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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粟峪尾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华州区金堆镇粟峪尾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 (略) 华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渭华行审发【2020】37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 (略)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正聚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华州区金堆镇;

2.2工程概况:污水站运行设计处理水量500m3/d,目前污水站运行最大处理水量330m3/d,远小于设计的运行处理量。

2.3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略) 华州区金堆镇粟峪尾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标段类型:其他;

2.4招标范围:采用“BOT”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移交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等移交给政府,本项目的合作期为5年(包括60日历天建设期);

2.5项目公司组建要求: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设计、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

2.6投资回报机制:运维费用,财政按月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资质要求:

3.2.1本项目独立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其他证明: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4月10日11时00分至2023年4月15日11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0日11时00分至2023年4月15日11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进行投标确认。

6.2确认成功后,请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持投标确认单、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份到国正聚源 (略) 渭南分公司( (略) 临渭区仓程路与西华街交汇处新洲华盛公寓2117室)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9时 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二室( (略) 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北)。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格式)。

9.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9.5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华州区子仪路东段

联系人:段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国正聚源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1803-1804室

联 系 人:席兰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11.监督机构: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华州区金堆镇粟峪尾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 (略) 华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渭华行审发【2020】37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 (略)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正聚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华州区金堆镇;

2.2工程概况:污水站运行设计处理水量500m3/d,目前污水站运行最大处理水量330m3/d,远小于设计的运行处理量。

2.3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略) 华州区金堆镇粟峪尾矿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标段类型:其他;

2.4招标范围:采用“BOT”的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移交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等移交给政府,本项目的合作期为5年(包括60日历天建设期);

2.5项目公司组建要求: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设计、融资、建设,并负责提供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

2.6投资回报机制:运维费用,财政按月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资质要求:

3.2.1本项目独立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其他证明: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4月10日11时00分至2023年4月15日11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0日11时00分至2023年4月15日11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进行投标确认。

6.2确认成功后,请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持投标确认单、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份到国正聚源 (略) 渭南分公司( (略) 临渭区仓程路与西华街交汇处新洲华盛公寓2117室)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9时 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二室( (略) 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北)。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格式)。

9.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9.5投标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6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华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华州区子仪路东段

联系人:段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国正聚源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1幢1单元1803-1804室

联 系 人:席兰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11.监督机构: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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