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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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SN-QC-ZC-GC-0178

项目名称: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电子设备工程安装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1,250,000.001,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2.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网站截图或承诺书);4.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网站截图);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现场对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8)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关 (略)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北环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李毓菲

电话:029-*-872

(略)

2023年04月10日

项目概况

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3-SN-QC-ZC-GC-0178

项目名称: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电子设备工程安装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1(项)详见采购文件1,250,000.001,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信息化考试考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2.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网站截图或承诺书);4.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网站截图);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现场对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8)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关 (略)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北环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李毓菲

电话:029-*-872

(略)

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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