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人员名单公示(2023年3月)
港口镇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人员名单公示(2023年3月)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1〕59号)、《关 (略)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3月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地址: (略) 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60-*
附件:港口镇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人员名单(2023年3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3年4月10日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1〕59号)、《关 (略)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3月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地址: (略) 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60-*
附件:港口镇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人员名单(2023年3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港口分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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