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韩国营销中心对讲机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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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韩国营销中心对讲机服务招标公告



南航韩国营销中心对讲机服务询价公告

中国 (略) 营销委韩国营销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对讲机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对讲机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部)

预算

(单位:元,

人民币)

备注

1

机场对讲机服务

15

7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提供对讲机设备以及通讯服务

韩国区域各地机场

2023年7月1日-

2026年6月30日

1.7 合同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大韩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4 相关证件完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其他要求:开具韩国法定税务发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3日;

3.2 报名和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4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3日17时30分止

3.3 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以邮件形式将询价文件发送给供应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7时30分。

4.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营销委韩国营销中心首尔机场站

地址:2F-4406, 271 Gonghang-ro, Jung-gu, Incheon, Republic of Korea

邮编:2238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女士+82-*

EMAIL*@*snkor.com(报价、采购文件疑问、异议反馈均发送到此邮箱)




南航韩国营销中心对讲机服务询价公告

中国 (略) 营销委韩国营销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对讲机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对讲机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部)

预算

(单位:元,

人民币)

备注

1

机场对讲机服务

15

7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提供对讲机设备以及通讯服务

韩国区域各地机场

2023年7月1日-

2026年6月30日

1.7 合同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大韩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4 相关证件完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其他要求:开具韩国法定税务发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3日;

3.2 报名和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4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3日17时30分止

3.3 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以邮件形式将询价文件发送给供应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7时30分。

4.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营销委韩国营销中心首尔机场站

地址:2F-4406, 271 Gonghang-ro, Jung-gu, Incheon, Republic of Korea

邮编:2238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女士+82-*

EMAIL*@*snkor.com(报价、采购文件疑问、异议反馈均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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