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医用工程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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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医用工程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用工程配套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017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工程配套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3,304,44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下载

供货期限:自供需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方付合同总价40%,货物到达现场后付40%,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方付总价15%,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要求有法人签字、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经营企业的供应商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则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上请统一扫描并加盖企业公章,*@*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未以上述要求发邮件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报名成功将招标文件发到各报名供应商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售价:免费发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8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九台区九台大街10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朔

联 系 电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用工程配套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0017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工程配套设施采购

预算金额:3,304,44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下载

供货期限:自供需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方付合同总价40%,货物到达现场后付40%,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方付总价15%,5%货款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要求有法人签字、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经营企业的供应商如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则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上请统一扫描并加盖企业公章,*@*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未以上述要求发邮件的,视为报名不合格,我中心不负任何责任。报名成功将招标文件发到各报名供应商邮箱中,过期不予发放。

售价:免费发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8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九台区九台大街10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朔

联 系 电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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