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能耗计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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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能耗计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 (略) 能耗计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已落实,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 (略) 能耗计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0105。

2.3交货地点: (略) (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

2.4采购范围:建筑能耗计量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测试等技术服务内容。

2.5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交付,合同签订后10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等工作,设备及系统稳定运行满6个月且无任何问题后并按采购人标准通过项目验收。(上述供货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7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5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质保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相关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18时00分,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询比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3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项目电子采购活动。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4.4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询比响应文件是指电子询比响应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询比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询比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响应。

5.5 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 (略)

地 址: (略) 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B座5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监督部门:河南 (略) 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371-*

河南 (略)

2023年4月11日


1.采购条件

河南 (略) 能耗计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已落实,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 (略) 能耗计量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0105。

2.3交货地点: (略) (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

2.4采购范围:建筑能耗计量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测试等技术服务内容。

2.5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交付,合同签订后10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等工作,设备及系统稳定运行满6个月且无任何问题后并按采购人标准通过项目验收。(上述供货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7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5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质保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相关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18时00分,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询比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3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项目电子采购活动。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4.4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

5.2 询比响应文件是指电子询比响应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上传。

5.3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询比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供应商应当在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询比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响应。

5.5 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 (略)

地 址: (略) 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B座5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监督部门:河南 (略) 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0371-*

河南 (略)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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