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1244
项目名称: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3,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
采购需求:
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3,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
采购需求:
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3,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
采购需求:
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03,000.00
最高限价(元):203,000
采购需求:
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02,000.00
最高限价(元):202,000
采购需求:
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202,000.00
最高限价(元):202,000
采购需求:
对涵盖31类食品大类进行93批次监督抽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 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凌河区解放路七段盛世嘉园5-32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思
电话: 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