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有关要求,我校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师资培养计划,将通知内容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教师,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具体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申请时间
欲申请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教师,请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2023年网报时间为5月1-15日,我校受理时间截止为5月9日。
2.申请方式
符合国家和学校申请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后,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网页(http://**)认真研读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并按照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牢记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注意不要重复注册。申请人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
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3.提交材料清单
(1)《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份)。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报后自动生成)及其他上传附件材料(纸质,六份)。
(3)学院出具的师德师风鉴定(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方面的明确评价、在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受过处分、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等)(纸质,一份)。
请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5月9日前报送至学校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事务科(北区留学生公寓209室)。
特别注意:
1.根据留基委最新部署,西部项目2023年为最后一年保留通过所在单位及个人渠道申报,今后将全面实行项目制(地方创新子项目),请有意申报人员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2.申请人必须先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和外方导师签字的个人简历后方可申报。
3.外语水平尚未达标者亦可申报,但必须提交体现外语水平的专门外语考试成绩证明。(2023年外语合格条件解读请参见附件2)。
4.确保上传的附件材料扫描清晰、无误、规整。
二、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为避免因为申报材料有误,影响到教师的申报,请提前致电咨询。
联系人:包春芳,张希宁
报名联系电话:0475-*
附件1: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外事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