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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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略)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略) 、 (略) 、府谷县卫生健康局,省中医药学会,陕西中医药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按照《 (略) 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经各单位申报,省中医药学会初审,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 (略) 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73项,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 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根据需求参加学习。

二、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实施成效。所有项目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逾期未完成的项目,不得 (略) 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三、 (略) 中医药学会适时对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并以此作 (略) 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

1.省中医药学会

联系人:张玉茜029-*(兼传真)

邮 箱:*@*q.com

2.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潘玥宏029-*

附件:2 (略) 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

(略) 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略)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略) 、 (略) 、府谷县卫生健康局,省中医药学会,陕西中医药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按照《 (略) 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经各单位申报,省中医药学会初审,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 (略) 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73项,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 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中医药人员根据需求参加学习。

二、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实施成效。所有项目务必于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逾期未完成的项目,不得 (略) 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三、 (略) 中医药学会适时对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并以此作 (略) 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

1.省中医药学会

联系人:张玉茜029-*(兼传真)

邮 箱:*@*q.com

2.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潘玥宏029-*

附件:2 (略) 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单

(略) 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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