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时代城二期15号B座1706、1707整体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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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金隅时代城二期15号B座1706、1707整体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589)

项目名称 (略) 赛罕区腾飞路金隅时代城二期15号B座1706、1707整体招租项目编号N01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1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3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赛罕区腾飞路金隅时代城二期15号楼B座17层1706、1707室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17层
租赁面积约(㎡)518.98租赁期限一年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一年一付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10000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以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基准日2023-02-03
评估机构内蒙古华兴资产评估事务所
租金底价(元) 80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西卓子山矿产 (略)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 (略)

特别
告知

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许经理;联系电话:*。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均通水通电通暖。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3、本次出租房产内部设施、设备随房产一起出租(具体内部设施、设备明细以承租方承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设施、设备明细清单为准),如承租方不使用房产自带设施、设备,需自行寻找存放地点进行妥善保管,相关保管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结束后,承租方需按照房产交接时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确认的设施、设备明细清单将设施、设备如数返还出租方,如有损坏承租方需负责进行修缮,如出现丢失情况出租方有权从房屋押金中扣除损失金额。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实物交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在收到全部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房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租金、押金之日起 10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

4、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负责房屋的修缮、设施维修改造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7、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供暖、卫生等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责任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4-11 00:00:00 至 2023-04-23 23:59:59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24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4-23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11 00:00:00-2023-04-24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海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神华街一号
技术支持项目报名:赵经理 *
其他现场勘验:许经理 *


项目名称 (略) 赛罕区腾飞路金隅时代城二期15号B座1706、1707整体招租项目编号N01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4-11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3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赛罕区腾飞路金隅时代城二期15号楼B座17层1706、1707室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17层
租赁面积约(㎡)518.98租赁期限一年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一年一付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10000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以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基准日2023-02-03
评估机构内蒙古华兴资产评估事务所
租金底价(元) 80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西卓子山矿产 (略)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 (略)

特别
告知

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许经理;联系电话:*。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均通水通电通暖。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3、本次出租房产内部设施、设备随房产一起出租(具体内部设施、设备明细以承租方承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设施、设备明细清单为准),如承租方不使用房产自带设施、设备,需自行寻找存放地点进行妥善保管,相关保管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结束后,承租方需按照房产交接时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确认的设施、设备明细清单将设施、设备如数返还出租方,如有损坏承租方需负责进行修缮,如出现丢失情况出租方有权从房屋押金中扣除损失金额。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实物交接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在收到全部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租赁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将租房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收到年租金、押金之日起 10 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承租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承租押金。

4、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负责房屋的修缮、设施维修改造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7、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供暖、卫生等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责任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4-11 00:00:00 至 2023-04-23 23:59:59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24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4-23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4-11 00:00:00-2023-04-24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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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海经理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神华街一号
技术支持项目报名:赵经理 *
其他现场勘验:许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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